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張家口崇禮區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崇禮區新能源+鄉村振興項目前期支持性文件咨詢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崇禮新能源+鄉村振興項目于2023年8月22日獲得河北省發改委審批, 張家口崇禮區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崇禮區新能源+鄉村振興項目位于張家口市崇禮區,建設81.25MW(8.125萬千瓦)風力發電電站以及相關配套設施,新建110kV升壓站一座,新建110kV送出線路一條,擬采用單機容量6.25MW風力發電機組13臺。
2.1.2 招標范圍:對 張家口崇禮區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崇禮區新能源+鄉村振興項目辦理前期支持性文件辦理工作,主要包括建設用地報批、勘測定界、工程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及批復共3項前期手續辦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現場收資、報告編制、評審及取得批復的一切相關服務。完成每一項報告編制及取得批復后按照每項報價價格進行單項結算,直至全部完成。
2.1.3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后7日內完成,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4 質量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2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新能源項目建設用地報批或勘測定界或工程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新能源項目建設用地報批或勘測定界或工程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的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7-2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7-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