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陽城 1、2、3號爐SCR脫硝系統板式催化劑(中間一層)再生及處置(二次)招標公告
一、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主要工作內容如下:包括 1、2、3 號爐 SCR 廢舊催化劑無害化處置、再生、運輸、貯存等。此次需再生舊催化劑的數量為 532.8 m³。其中:1 號爐 SCR 舊催化劑體積為 177.6m³,2 號爐 SCR 舊催化劑體積為 177.6m³,3 號爐 SCR 舊催化劑體積為 177.6m
³。再生率為 75%,1、2、3 號爐 SCR 再生后催化劑體積為 399.6m³。不可再生催化劑需進行無害化處置。再生及無害化處置均采用工廠再生和處置方式。催化劑再生總工期為40 天,包括再生方案設計、催化劑再生(采用承包方工廠再生方式)、廢舊催化劑無害化處理、再生前后催化劑貯存及保管、包裝、運輸(拆下催化劑裝車由承包方負責)以及催化劑全尺寸檢測并出具報告(由具有脫硝催化劑 CMA 或 CNAS 認可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三年 SCR 管理服務+三年質量保證等。再生完成后,投標方接到招標方通知后 7 天內完成再生催化劑的運輸工作。再生后催化劑在工廠的存貯由投標方負責,存貯時間在一年以內(包含一年),投標方進行免費存貯,不收取存貯費用。超過一年由招標方按投標方的投標報價支付相應費用。
2.1投標人資質條件要求:
(1)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準經營危險物類別:煙氣脫硝過程中產生的催化劑(HW50)},并確保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在項目執行期間有效。
(2)投標方須具備 2 臺火電機組的脫硝催化劑再生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證明, 業績須為投標人和電廠直接簽訂),并提供與業績對應的廢煙氣脫硝催化劑的危險廢物轉移五聯單。
2.2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2.3投標人應滿足如下信譽要求:
(1)近 3 年未發生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等行為;
(2)近 3 年未發生過較大安全事故;
(3)近 6 個月內,在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中,因出現重大質量或違約等問題被通報并停止或暫停授標的,本標段不予授標。
2.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標書發售:
三、標書發售:
備注:投標單位沒有在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m.bidijas.cn會員區后查閱公告,根據會員區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馬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機:18701298819, 13716771570;
傳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稱+聯系人+手機號)
郵箱:1051008819@qq.com
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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