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ZKGSG-ZB-20190715
項目編號:XTJS201900042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醫學綜合實訓大樓建設項目已由湘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潭發改審〔2018〕73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
2.2 建設
2.3 規 模:
2.3.1 本項目新建綜合實訓大樓總建筑面積30308.62㎡,其中地上部分25972.67㎡,地下部分4335.95㎡。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項目用地范圍內場地平整、土建(裝飾)工程、安裝工程(不含網絡穿線及網絡設施安裝)、配套綠化景觀、道路廣場、電力工程(不含電力增容)及管網等室外工程。
2.3.2 本項目建設工程費用約8942萬元(其中主體建筑8653.97萬元,室外配套199.5萬元,揚塵治理費88.53萬元)、工程設計費約167.39萬元,合計設計施工總承包概算為9109.39萬元。
2.4 工期要求:工程總承包合同簽訂完成后700日歷天內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其中階段性進度要求如下:
2.4.1 工程總承包合同簽訂完成后30日歷天內,總承包單位負責提交全部建設內容的施工圖;
2.4.2 工程總承包合同簽訂完成后60日歷天內,總承包單位負責完成全套施工圖審查備案并辦理好施工許可證;
2.4.3 工程總承包合同簽訂完成后180日歷天內,完成±0.000以下施工;
2.4.4 工程總承包合同簽訂完成后540日歷天內,完成主體施工;
2.4.5 工程總承包合同簽訂完成后700日歷天內,完成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
2.5 質量要求:
2.5.1 設計:
①設計的內容和深度符合國家有關規范要求和招標人設計要求;
②設計需滿足湖南省及湘潭市本地關于節能、綠建、裝配式建筑、海綿城市等相關政策要求,確保通過施工圖審查等政策審查。
2.5.2 施工:
①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和建筑工程施工相關規范要求,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工程。
②滿足環保、消防、人防、排污、湖南省光纖到戶通信設施、氣象、特種設備、節能、綠建、裝配式建筑、海綿城市等驗收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國務院2000年第279號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部2000年第80號令《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進行保修。文件未注明的工程項目保修期在合同內另行約定。
2.7 招標范圍:包括本項目的設計(以及施工過程中的技術服務)和本項目的施工(工程施工范圍最終以招標人簽字認可的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范圍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
3.2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下列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能力:
3.2.1 設計資質要求:具有建筑行業或建筑工程專業甲級設計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2.2 施工資質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內。
3.3 項目總負責人由項目施工負責人擔任。
3.4 項目經理(項目施工負責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
3.5 設計負責人應具有壹級注冊建筑師資格,且必須為本單位職員。
3.6 施工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無在建工程。
3.7 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具備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設計、施工等專業人員;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要求符合湘建建〔2015〕57號《湖南省建設工程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管理辦法》文件規定。
3.8 投標人最低業績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36個月內承擔過1項總建筑面積15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項目業績和1項總建筑面積15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項目業績。
3.8.1 施工業績以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36個月內,按竣工驗收備案表上建設單位簽字落款時間為準,需提供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備案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否則,評標委員會不予認可。
3.8.2 設計業績以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36個月內,其有效時間以設計批復文件落款時間為準,業績的面積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設計批復文件上規模為準,需提供合同協議書、行政主管部門設計批復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否則,評標委員會不予認可。
3.9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人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3.9.1 聯合體投標人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聯合體成員各自的分工和權利義務;組成聯合體的成員數量不超過2個;聯合體牽頭人應為施工單位。
3.9.2 聯合體成員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3.10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1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11.1 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取消或暫停投標資格的企業,在處罰期內。
3.11.2 投標人未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或在“信用中國網站”( )、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臺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名單。
3.11.3 根據潭公管辦〔2018〕1號文件《關于對于項目申報和工程招投標領域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失信行為實行聯合懲戒的通知》要求,投標人應無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失信行為,評標時通過“信用湘潭”查詢投標人是否存在“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失信行為”的信用情況,對存在相應違法行為的投標人作廢標處理。
4. 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參照湘建監督〔2017〕76號文件中綜合評估法。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 投標保證金
5.1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伍拾萬元整。
5.2 投標保證金
5.3 投標保函應當是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立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獨立保函。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具有辦理相關業務資格的銀行業法人及分支機構。
5.4 投標保函格式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四、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函”。
5.5 投標保函有效期與投標有效期保持一致。
5.6 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交投標保函。
6. 招標文件的獲取
6.1 請從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6日17時00分止
項目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