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桂東縣普樂九年制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工程已由桂東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桂發改發[2018]54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專項資金、地方自籌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
2.5 工期要求: 240日歷天
2.6 質量要求: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標準的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2.7 保修要求:符合國家相關規定進行保修;
2.8 招標范圍:桂東縣普樂九年制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工程(詳見本項目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且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依據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號文件要求辦理了入湘施工登記證(登記證處于有效期);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5. 投標保證金
5.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玖萬元整(¥90000.00)
5.2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 2019 年10月9日17時00分之前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管理,以到賬時間為準。
5.3投標保證金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定。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從2019年9月10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