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風電場工程項目塔筒采購公開招標 采 購 招 標 公 告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供貨范圍及交貨:承包人應負責完成本合同范圍內50臺上海電氣風電機組塔筒及附屬件的采購、制作與組裝、運輸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風機塔筒主體;
2、塔筒法蘭;
3、塔筒內附件(TU/PU 平臺,塔筒海纜封堵、電纜夾、電纜橋架、密封條、爬梯、防墜落系統等內飾件、平臺、緊固件、防爆箱、滅火器等)的采購與組裝;各段平臺電纜孔托盤制作安裝。
4、運輸支架等輔助器具;
5、工廠驗收、包裝、運輸到目的地;
6、提供工廠圖紙及資料;
7、接地裝置焊接;
8、現場技術服務等。
*交貨地點:塔筒吊裝單位指定碼頭,暫時按照江蘇省啟東市寅陽鎮宏華海洋油氣裝備(江蘇)有限公司碼頭考慮。本標段承包人負責加工場地到指定碼頭道路、航道的租用、維護等工作,塔筒運至指定碼頭進行車(船)板交貨,卸貨由吊裝單位進行。
本項目供貨時間較緊,請各投標人確實根據自身產能情況投標,如出現延遲供貨造情況,直接將其納入“國家能源集團供應商黑名單,暫停該投標人參與國家能源集團塔筒物資采購投標資格2年,特此聲明。
項目名稱 |
貨物名稱 |
數量(臺基) |
項目地點 |
*交貨時間 |
東臺竹根沙1#200MW海上風電項目塔筒采購 |
4.0MW-塔筒及其附屬構件 |
50臺 |
竹根沙海域 |
見下表 |
交貨期
批次 |
交貨時間 |
第一批塔筒及其附屬構件(10臺) |
2019 年12 月1 日至2020年1月5日。 |
第二批塔筒及其附屬構件(10臺) |
2020 年1 月6 日至2020年2月15日。 |
第三批塔筒及其附屬構件(10臺) |
2020 年2 月16 日至2020年3月20日。 |
第四批塔筒及其附屬構件(10臺) |
2020 年3月21日至2019年4月26日。 |
第五批塔筒及其附屬構件(10臺) |
2020 年4 月27 日至2020年5月31日。 |
注:1、交貨時間為暫定,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2、各批次塔筒機位號應根據設計聯絡會或監理例會確定。3、首批塔筒的TU、PU平臺需于2019年11月10日前運抵上海電氣指定組裝基地,后續供貨計劃需能配合風機廠家供貨計劃,原則上提前本批次塔筒交貨時間20天運至上海電氣組裝。
附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
2、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以下資質中的一個即可。(1)具有住建部頒發的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壓力容器)證書。
3、企業業績要求:業績內容為單機容量2.0MW以上海上風力發電機組的塔筒生產制造、銷售,2016年1月1日至今累計滿足上述要求的塔筒生產銷售數量不少于100套。提供合同首頁、尾頁、時間簽訂頁、供貨內容頁、供貨數量頁復印件。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其他:投標人需明確生產工廠(工廠所在地),該工廠必須為投標人控股企業(附股權證明)。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2 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登錄,在“購標申請”菜單中根據要求上傳購標審核資料,審核通過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19年09月09日 09時00分至2019年09月16日 16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