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軌道交通5號線一期工程綜合聯調咨詢服務
及實施項目澄清與答疑
長沙市軌道交通5號線一期工程綜合聯調咨詢服務及實施項目投標人提出疑問時間已按招標公告的規定時間(2019年9月2日17:00)截止。投標人提交的問題經過匯總歸類,類似問題不逐個答復。本次澄清與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招標文件的澄清和對投標人疑問的回復如下:
一、對招標文件的澄清
1、特別提醒: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須知第61款規定:“招標人有權在投標有效期內的任何時候,對投標人提交的文件、資料等情況進行審查復核,若發現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圍標串標的行為,或有不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文件、證明等資料的行為,或有所提供的有關情況、文件、證明等資料與事實不符的行為,或在招標過程中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不合格投標人處理;被列為中標候選人的,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已中標的,取消中標資格。同時,視其情節輕重處以沒收部分或全部投標保證金,且禁止參與我司項目投標(最多三年)的處罰,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注意事項:請投標人認真閱讀本項目招標文件,對照招標文件的資格后審資料提交,投標文件的編制、標識、密封、遞交,開標、驗證等相關規定,認真仔細做好項目備標工作,以避免出現無謂廢標的情況。
二、對投標人疑問的回復
1、用戶需求書P20中2.2.4本項目的階段劃分:“1、長沙軌道交通5號線車通:2019年9月20日;2、長沙軌道交通5號線綜合聯調:2019年8月30日;3、長沙軌道交通5號線試運行:2019年12月30日;4、長沙軌道交通5號線試運營:2020年6月30日”。其中綜合聯調時間明顯滯后,請提供最新版的各階段時間節點,以便投標人編寫綜合聯調各階段工作完成時間節點。
答:“1、長沙軌道交通5號線車通:2019年10月30日;2、長沙軌道交通5號線綜合聯調:2019年10月10日;3、長沙軌道交通5號線試運行:2019年12月30日;4、長沙軌道交通5號線試運營:2020年6月30日”
2、《用戶需求書》2.4.4.16投標人應根據交通運輸部頒布的《城市軌道交通初期運營前安全評估技術規范第1部分:地鐵和輕軌》,編制包含相關測試的聯調聯試方案,或者單獨編制系統測試方案;其中第四章聯動關系測試第一節弓網關系、第二節輪軌關系中的測試項目按新規范執行以來經驗大多數都是業主直接委托第三方專業檢測單位進行,委托費用一般為200萬左右,請明確此部分費用是否無須包含在此次綜合聯調報價中?
答:《城市軌道交通初期運營前安全評估技術規范第1部分:地鐵和輕軌》中第四章聯動關系測試第一節弓網關系、第二節輪軌關系中的測試項目不在此次招標范圍內,此部分費用無須包含在此次綜合聯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