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雙牌縣江村鎮漁場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小區扶貧車間及安置小區坡屋頂改造建設項目已由雙牌縣發展和改革局以雙發改審[2019]10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
2.4 工期要求:100日歷天
2.5 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2.6 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合格工程驗收標準。
2.7 保修要求: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保修。
2.8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內容為雙牌縣江村鎮漁場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小區扶貧車間及安置小區坡屋頂改造建設項目全部內容。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9標段劃分:本項目按一個標段劃分
-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擬任本次投標的關鍵崗位人員數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號文件規定,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14.1項要求(省內外企業擬任關鍵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在二個及以上項目中任職,在湖南省房建和市政公用行業的在建或在監情況以湖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為準),評標階段只需要對
3.4
注:投標單位屬事業單位性質的,投標時,必須同時提供
3.5 省外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應提供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如不能提供真實性證明的,則在投標函部分規定處提供證書真偽查詢官方查詢網址及結果)。省外企業應提供由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無在建工程證明(如不能提供無在建證明的,則在投標函部分規定處提供其官方查詢網址及結果)
3.6 投標人被列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監理招標投標失信黑名單的且處于有效期的禁止投標;
3.7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采用湘建監督〔2018〕238號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評標暫行辦法》文件中的“綜合評估法I”,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投標保證金
根據湘建監督[2018]244號采用承諾形式,具體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9年10月16 日14時30分,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或投標人未按本項目招標公告第6.1款規定獲取招標文件的,招標人將拒收。
7.3 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