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清水塘城市公園(一期)項目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株洲市清水塘城市公園項目(一期)項目已由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株發改審[2019]107號文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業主自籌資金。
2.2 工程概況:本次招標項目為株洲市清水塘老工業區產業新城整體開發項目株洲市清水塘城市公園(一期)施工監理,項目總用地面積為269210.52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包含對場地內污染土壤進行綜合治理后新建公園水利工程和景觀工程等。其中,水利工程包括新建清水湖約141000平方米、繞湖護岸約2.58公里、水閘3座、排漬站1座、箱涵1處等;景觀工程包括新建園路面積約22343平方米、廣場鋪裝面積約10606平方米、運動球場面積約2008平方米、景觀橋6座、綠化面積約81698平方米、配套服務與管理用房建筑面積約3816平方米、土壤治理面積約27315平方米等。項目總投資為101832.09萬元,由建設投資和棚改征地拆遷費用兩部分構成。其中:建設投資60376.02萬元,包括工程費38750.19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13667.50萬元,預備費5241.77萬元,建設期利息2716.56萬元。資金來源為業主自籌解決。
2.3 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設計施工圖范圍內全部工程的施工準備、施工及保修階段的監理,具體工作范圍及界線以招標人下達的任務書為準。
2.4工期控制目標:以本招標項目各單項或單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確定的施工工期為工期控制目標。
2.5質量控制目標:以本招標項目各單項或單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確定的質量標準為質量控制目標。
2.6 投資控制目標:控制在本招標項目施工合同約定的范圍內。
3.投標人資格條件
3.1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和有效的營業執照;
3.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企業資質;
3.3擬任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全國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注冊專業應含市政公用工程,且在株洲市城區范圍內同時擔任不超過三個項目(含本招標項目)),項目現場監理部其他關鍵崗位人員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6條;
3.4湖南省外監理企業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要求已進行入湘企業基本信息備案(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
3.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工程投標,否則,其投標均無效;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4.資格審查方式及評標辦法
4.1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均為入圍投標人。
4.2評標辦法:采用湖南省住建廳湘建監督[2018]240號文中的綜合評估法。
5.投標擔保
本項目不需要投標人提供投標保證金,但投標文件中必須附上投標擔保承諾。承諾格式詳見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從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10月10日09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