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山風景名勝區西大門(含桃花嶺景區東入口
連通橋)工程項目道路橋梁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岳麓山風景名勝區西大門(含桃花嶺景區東入口連通橋)工程項目道路橋梁工程已由湘新發改函[2017]89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招標人(項目業主)為長沙岳麓山國家大學科技城建設投資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道路橋梁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
2.2 建設
2.4 工程造價: 本標段工程約5000萬元(其中橋梁工程約2100萬元)
2.5 工期要求: 本標段總工期為750日歷天,開工日期以發包人或發包人委托的監理人發布的開工令為準。
2.6 質量要求: 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7 保修要求: 按國務院2000年279號令相關規定保修。
2.8 招標范圍: 道路橋梁工程包含整個園區內的道路及桃花嶺景區東入口連通橋、東聯路(環岳路)、南進口道、東匝道、北進口道、環廣場路、北出口道、西二環東輔道加寬及道路周邊擋墻等。具體承包范圍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9 標段劃分: 一個標段
2.10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委托招標
2.11 其它: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
3.2 企業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資質證書處于有效期內;
3.3 企業具有有效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
3.4企業近 3 年(以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 36 個月內為有效)至少承擔過一個施工入圍工程業績,具體要求: 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的市政橋梁工程施工入圍業績。
3.5 主要項目管理人員要求:
3.5.1施工項目部主要項目管理人員應按照湘建建[2015]57號文規定配備,招標時只要求配備
3.5.2 擬任
3.5.3擬任的技術負責人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的高級及以上職稱;
3.5.4省外企業
省內企業
3.6 擬任本次投標的
3.7 入圍工程業績有效時間以竣工驗收資料上建設單位簽署的日期為準。入圍工程業績證明資料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備案表(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簽字確認)或竣工驗收證明(由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設計方蓋章認可)。
3.8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依法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成員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4)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應當以聯合體牽頭人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均具有約束力。
(5)聯合體應由牽頭單位出具授權委托書,并由牽頭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且加蓋企業法人公章,授權同一人作為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宜,對聯合體成員均具有約束力。
3.9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10 其他要求: / 。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長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標評標活動管理規定》(長住建發[2019]41號 )中規定的“ 綜合評估法(Ⅰ)”辦法, 其中投標報價評審采用“ 附表6(2)”。
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
- 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形式:投標保函(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具、保證保險);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伍拾萬元(¥500000.00元)。
投標保證金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定。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從2019 年 9 月16日起
項目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