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1年#1、#2機組粉煤灰、渣、脫硫石膏銷售承包項目(二次公告)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2X300MW等級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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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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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公司2019-2021年#1、#2機組粉煤灰、渣、脫硫石膏銷售承包項目 |
2019-2021年#1、#2機組粉煤灰、渣、脫硫石膏銷售承包,由承銷商負責將粉煤灰、渣、脫硫石膏運出廠外銷售或綜合利用,承銷商負責粉煤灰、渣、脫硫石膏運輸、儲存、銷售,以及上述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環保問題。工期2年,采用固定單價方式,結算數量按甲方出廠處實際過衡數量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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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漯河公司2019-2021年#1、#2機組粉煤灰、渣、脫硫石膏銷售承包項目】
1.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注冊資本金不少于人民幣1000萬元。
2.投標人經營范圍須至少包括粉煤、爐渣、脫硫石膏銷售或綜合開發利用或水泥、商砼、粉煤灰磚生產銷售。
3.投標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至少有一個承包2×300MW及以上機組火力發電企業粉煤灰等副產品銷售或處理的業績,業績合同中承包范圍必須包含粉煤灰、爐渣中的一項和脫硫石膏(正在執行的合同視為有效業績,可單獨提供粉煤灰、爐渣和脫硫石膏銷售承包合同)。業績合同須提供原件掃描件,每個掃描件均應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標的、蓋章簽字頁等內容;并須提供該火電企業出具的全部發票原件掃描件;同時提供業主單位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包括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4.投標人必須提供滿足招標人生產需要的粉煤灰、渣、脫硫石膏應急處置的方案,應急方案中需包含銷售渠道、儲存能力、環保保證措施、粉煤灰、渣、脫硫石膏淡季具處置方案,并提供支撐性材料。
5.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提供近三年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
6.投標人在近三年內沒有發生環保處罰、安全處罰和質量技術監督處罰事件。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持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8.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投標人也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形式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19-09-19 17:00到2019-09-27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19-09-19 17:00到2019-09-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