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雙牌縣交通基礎設施“7.13”災后重建EPC項目(一標段) 已由雙牌縣發改委 以雙發改審[2019]20號批準建設,雙發改招[2019]10號核準招標,建設資金來自 國內補助及雙牌縣農村基礎設施扶貧項目一期國開行貸款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雙牌縣交通基礎設施“7.13”災后重建EPC項目,對縣內省道(紅陽公路、雙紅公路)、縣道(沙上線、馬林線、新塘上線、平霞線、五茶線、天麻線)及茶林鎮、何家洞鎮、瀧泊鎮、麻江鎮、五里牌鎮、江村鎮、打鼓坪鄉、上梧江鄉、塘底鄉、五星嶺鄉、理家坪鄉、陽明山管理局等鄉鎮的通村公路基礎設施進行修復重建,總里程718.4公司(其中省道45公里,縣道路128.8公里,通村公路544.6公里)。主要建設內容為塌方清運,路基防護(高邊坡和路基擋土墻、排水溝)、橋梁工程、涵洞工程、路面修復、安全設施等??偼顿Y約12000萬元。
2.2本項目,計劃總工期90天。缺陷責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3本標段工程包括縣道和省道45公里。工程最高控制價為3191.56萬元。
2.4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合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
3.2 同時具備具備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乙級及以上施工單位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經上資質、丙級及以上的地災或公路工程設計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項目總負責人具有相關專業貳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巖土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資格,具備有效的
3.4業績要求:(1)滿足近五年內(2014年-2019年09月,以交(竣)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一個3000萬元以上的公路公程施工總承包業績或災后公路重建工程(包含路基、路面、橋涵、路基防護)。
3.5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時,各成員應同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聯合體的組成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家,并同時簽署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協議書需明確施工企業為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和協議中承擔的義務和法律責任,聯合體協議書應與投標文件一并提交。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單獨或參與其他聯合體對本項目的投標。
3.6 鑒于工程的復雜性,潛在投標人應委托法定代表人或項目總負責人前去項目所在地進行踏勘,考慮項目存在的所有風險。為了保障潛在投標人的利益和本項目的建設質量和進度,請有意參加本標段投標的單位在2019年 09 月 24 日上午9:30(授權代理人必須為本項目擬任施工
3.7 本項目因項目工程緊一家投標單位只允許參與一個標段報名,否則招標人將不予接受。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 綜合評估法。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陸拾萬元整(¥600000.00)。投標保證金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定。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 請各投標人于投標截止時間前在永州市網進行網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投標人首次
6.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6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否則拒絕接受其投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 電子郵件 方式。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或投標人未按本項目招標公告第6.1款規定獲取招標文件的,招標人將拒收。
7.3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擬任本項目的項目總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總負責人,省外企業必須由法定代表人和項目總負責人同時到場參加投標。
8.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bidijas.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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