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1、原招標公告:3投標人資格要求:3.7投標人不能同時投本項目跟江永縣貧困村綜合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上江圩鎮(桐口村等)、松柏瑤族鄉(松柏社區等)生活垃圾處理中心工程,否則將按投標無效處理。
修改為:3.7投標人可以同時投本項目跟江永縣貧困村綜合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上江圩鎮(桐口村等)、松柏瑤族鄉(松柏社區等)生活垃圾處理中心工程,但不能同時中標江永縣貧困村綜合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瀟浦鎮(麒麟社區等)、粗石江鎮(城下村等)生活垃圾處理中心工程及江永縣貧困村綜合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上江圩鎮(桐口村等)、松柏瑤族鄉(松柏社區等)生活垃圾處理中心工程兩個項目。
2、原招標文件P11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1.1■房建工程:投資規模在800萬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修改為:■房建工程:投資規模在800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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