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酒埠江水庫(攸縣)除險加固工程尾工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湖南省湖南省酒埠江水庫(攸縣)除險加固工程項目已由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部以發改投資【2015】1317號文件批準建設,由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以長建管【2013】640號文批復了初步設計,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投資和地方配套資金,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
2.2 建設水庫樞紐工程由主壩、1#副壩、2#副壩、電站、溢洪道和船閘等組成。該工程等別為Ⅱ等,主要建筑物級別為2級,次要建筑物為3級。本次除險加固設計采用的洪水標準為:設計洪水標準為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標準為5000年一遇。
本次招標項目主要內容為壩頂欄桿、溢洪道下游護坡、上壩公路、防汛辦公用房及水情自動測報系統機房改造等尾工項目。招標項目投資約550萬元。
2.4 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相應計劃工期: 本次招標范圍為湖南省酒埠江水庫(攸縣)除險加固工程尾工項目。標段劃分為一個標段。計劃工期:80日歷天 。
2.5 質量要求:達到合格及以上標準。
2.6 其他要求: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必須是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建立信用檔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公示的市場主體單位;
3.3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4 投標人近3年內(指2016年10月~至今)必須成功完成過 1 個 單項合同金額≥400萬元的除險加固水利工程施工業績;
3.5 擬任
3.6 擬任技術負責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
3.7 擬任專職安全員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核發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
3.8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據《湖南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水辦〔2017〕113號)、《湖南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紅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湘水辦〔2016〕91號),凡被列入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黑名單并在有效期內的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關部門取消投標資格以上處罰并在有效期內的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禁止參與本次投標。
3.10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及修改、澄清答疑發布
4.1 請有意參加的投標人從2019年 9 月25日~2019年 9 月30日 18:00 時止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bidijas.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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