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湖南省政府還貸高速公路服務區公共衛生間改造工程(第一期)施工監理(JL1-JL2標段)招標公告的補充公告
各潛在投標
現將湖南省政府還貸高速公路服務區公共衛生間改造工程(第一期)施工監理(JL1-JL2標段)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相應修改如下:
1、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近5年(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內,投標人須至少有1個已通過交(竣)驗收且單個合同段總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監理,”修改為“近5年(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內,投標人須至少有1個已通過交(竣)工驗收且單個合同段總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監理,”。
2、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總監理工程師最低要求)資格要求第3點 “最近5年(投標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5年)內作為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主持過1個類似項目的施工監理業績: 1個已通過交(竣)驗收且單個合同段總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監理,”修改為“最近5年(投標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5年)內作為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主持過1個類似項目的施工監理業績: 1個已通過交(竣)工驗收且單個合同段總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監理,”。
3、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投標人須知1.4.4所列情形之一。”修改為“投標人不得存在“投標人須知”第1.4.3項和第1.4.4項情形之一或被湖南省交通運輸廳評為最近第一年度D級、連續兩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評為C級信用等級。”。
4、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條款號為2.2.4(2)主要人員中的機構設置“機構設置合理,人員專業配備齊全完善計10分,每少一人或專業扣0.5分,最多扣3分。”修改為“機構設置合理,人員專業配備齊全完善計10分,每少一人或專業扣0.5分,最多扣2分。”。
5、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條款號為2.2.4(2)主要人員中的總監理工程師任職資格與業績“每增加1項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的業績加加2.5分,最多加5分。”修改為“每增加1項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的業績加2.5分,最多加5分。”。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