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光通信配套材料框架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為2019年 光通信配套材料框架采購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編號:ZJZB-2019-06994,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可前來投標。
1.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1 項目概況
本項目采購的貨物為光通信配套材料一批。本項目配送范圍涵蓋深圳及深汕合作區(qū),預估有1000批次送貨到指定地點的需求,含單批次供貨金額不足千元的緊急需求。本項目所需部分材料,需2-4小時隨時送貨至現場。
1.2 招標內容
項目預算:379.946萬元(不含稅)
招標貨物的具體名稱、數量及主要技術參數: 詳見附件、報價表。
項目完成期為:接買方采購訂單或備貨通知后7個日歷日內將當期采購的訂單物料交貨至買方指定地點,突發(fā)需求為1個日歷日。
交貨
1.3 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4 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379.946萬元(不含稅),投標人投標總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 ※投標人資格要求
2.1 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 本項目要求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2.1.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投標。
2.1.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1.4 本項目要求投標人滿足以下信譽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16年9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良好的信譽,投標人不得存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須提供《投標信譽承諾及申報函》。
2.1.5 投標人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應不低于400萬元(含)人民幣或等值貨幣。(以上等值貨幣按照中國銀行在文件遞交當日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換算)
2.1.6 投標人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營范圍符合本次項目的要求。
a)如投標人為企業(yè)的,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同時應提供“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查詢結果(顯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年度報告具體報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蓋公章);
b)如投標人為事業(yè)單位的,提供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同時應提供“事業(yè)單位在線( /)”查詢結果(顯示宗旨和業(yè)務范圍、開辦資金、證書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蓋公章)。
2.1.7 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出,并提供中國人民銀行頒發(fā)的基本賬戶開戶證明復印件或“基本存款帳戶信息”說明材料等。
2.1.8 本項目預估有1000批次送貨到指定地點的需求,含單批次供貨金額不足千元的應急搶修送貨到指定地點需求,投標人須作出對上述需求的供貨承諾。
2.1.9 投標人須提供原材料采購發(fā)票證明,近兩年(2017年9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間)金額不少于50萬(含)人民幣的原材料發(fā)票(以發(fā)票時間為準)。
2.2 投標產品資格要求:
2.2.1 投標產品應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或地區(qū)的產品;
2.2.2 投標人所供貨的光通信配套材料要確保為原廠正品,必須提供承諾函。
2.2.3 投標人近三年內(2016年9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間)全國范圍內光通信配套材料的銷售業(yè)績累計金額須達400萬元(含)人民幣。(必須提供供貨合同關鍵頁及發(fā)票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頁、合同清單、發(fā)票),業(yè)績統計以發(fā)票為準。證明材料不全無法確定為投標產品的業(yè)績,不予認可。合同及發(fā)票原件備查,如評審時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達評標現場,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招標文件:
4.1.1登記購買:請于2019年10月16日8時30分至2019年10月22日17時30分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bidijas.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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