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華電力寧東電廠二期石灰石框架采購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神華國華寧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660MW機組坐落于寧夏靈武市馬家灘鎮,為擴建工程,在原廠址南側擴建而成,已于2017年8月投產發電,由神華集團北京國華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和神華寧夏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資組建,規劃建設規模為2×660MW空冷機組。本項目是寧東煤電基地送浙江±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配套電源點之一。配合寧東地區煤電基地建設,國家電網公司將在“十二五”期間規劃建設±800kV/7500MW寧夏太陽山—浙江紹興特高壓直流送電工程,電廠本期工程的建設可與國家電網公司跨大區送電規劃相結合,作為外送電源實現電力跨大區外送。
按照我廠二期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初步設計文件,設計工況石灰石消耗量為16.21g/kwh,二期全年預計發電量58.08億千瓦時,需采購石灰石原料量約9.5萬噸。同時二期向一期供應石灰石,每年消耗石灰石約5.5萬噸,共需要石灰石原料15萬噸。
廠址條件:廠址地處寧東煤炭基地鴛鴦湖礦區內,位于銀川市東南直線距離約90km,靈武市東南直線距離約40km處,北靠鴛鴦湖礦區,西距鴛馮公路約4.0km,南臨馬家灘鎮約6.0km。
運輸條件:靈武市境內有高速公路、國道211、307、市道X307、311,形成了四縱五橫的公路交通框架,公路交通十分便利。目前有地方鐵路靈武礦區鐵路專用線大古鐵路,西起包蘭鐵路大壩車站,東至靈武礦區古窯子車站,全長70.1km。
2.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為框架采購,招標的數量為預估量,如框架協議期限內的實際供貨量低于年度估算用量,且兩者差額大于10%,則框架協議期限延期至完成年度估算用量為止;如未到框架協議期限但實際供貨量達到框架協議預估量,則框架協議立即終止:
2019-2020年度脫硫系統石灰石,年度框架協議估算用量共計15萬噸。
石灰石成分要求:
序號 |
物資名稱 |
不允許偏離的重要技術指標(*) |
一般技術指標 |
備注 |
1 |
石灰石 |
CaO≥50.4% MgO≤2% 10mm<粒徑范圍<20mm |
SiO2≤1.5 Al2O3≤1% Fe2O3≤1% Na2O≤0.2% K2≤0.2% SO3≤0.2% 黏土含量≤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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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框架協議有效期及交貨日期:本框架協議期限為生效之日起一年。如框架協議期限內的實際供貨量低于年度估算用量,且兩者差額大于10%,則框架協議期限延期至完成年度估算用量為止;如未到框架協議期限但實際供貨量達到框架協議預估量,則框架協議立即終止。
具體交貨日期在接到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將合格的石灰石產品送到使用現場指定位置。
2.3交貨地點:寧夏靈武市馬家灘鎮韓家溝村神華國華寧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現場指定位置。
2.4付款方式:1)支付方式:0-10-0 (貨到驗收合格后付全款),2)貨到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由乙方開具稅率為13%的貨物總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票結算),發票經審核通過后,甲方按月結算。3)上述付款應以人民幣支付,其中不低于50%的貨款將以承兌匯票方式結算,剩余款項以電匯方式進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需提供招標貨物的礦源采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貿易商投標的可提供生產商的以上兩項許可證),貿易商投標的還需提供招標貨物的生產商出具的經銷授權書或與生產商簽訂的經銷合同;
3)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止)已完成供貨的石灰石銷售業績合同1份,投標文件中應提供有效合同掃描件(其中至少應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貨物名稱型號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并提供與合同對應的用戶證明(用戶證明不要求提供單位的級別,非法人的廠礦、車間均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完成供貨的證明材料;
4)投標人需提供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出具的對應礦源石灰石樣品化學成分檢驗報告;
5)投標人應具有所投標產品的運輸能力,需提供自有或租賃合作方的道路運輸許可證,并提供7輛以上運輸車輛(必須為自卸)自有或租賃合作證明資料。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19年10月19日 09時00分至2019年10月24日 17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1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