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二期基地建設項目新能源實驗室起重機設備采購 >及相關服務 招標公告 > > 根據2016-440113-73-03-008172批準, 廣州汽車集團股份 現對研究院二期基地建設項目新能源實驗室起重機設備采購及相關服務 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供貨商。 >一、項目 >項目代碼: 2016-440113-73-03-008172 >二、 、全資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都不得在同一貨物招標中同時投標; >2、投標人必須是起重機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權參加本次投標的唯一授權代理商(須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權證明文件)。制造商與代理商同時參與投標申請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標申請; >3、投標人須具備省級質監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起重機械)C級,其中包括橋式起重機。 >4、投標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過單梁起重機的供貨業績,需同時提供采購合同、交貨證明或經建設單位確認的驗收報告或驗收證明。業績時間以交貨證明或經建設單位確認的驗收報告或驗收證明為準。 >5、投標人已按照招標公告附件一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6、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7、投標人未出現以下情形:與其它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按投標人提供的《投標人聲明》第六條內容進行評審)。如不同投標申請人出現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情形,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十、資審方式: >1、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由評標委員會負責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3名或經評審有效的投標單位不足3 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內容有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面提出。 >異議受理部門:廣州汽車集團股份 >異議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