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標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民事責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它組織,具備正常相關經營范圍許可符合本次項目的要求且在有效期內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提供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示的最新商事主體信息(顯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要求應答供應商企業登記狀態為在營或開業或存續等正常狀態,動產抵押和股權出質登記金額不超過總資產的50%,不存在經營異常、嚴重違法行為。(
(二)投標人須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稅務登記證上須加蓋經稅務機關認證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印章或提供稅務部門開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或提供公司注冊地區網上國家稅務局查詢的顯示其為一般納稅人的頁面的截屏,并提交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承諾書。
(三)資質要求(須同時具備以下三點):
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期內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須具備有效期內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須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通信行政主管部門核發)(A類、B類、C類各提供一個,且須同時提供)。
(四)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之日(以單項合同或框架協議簽訂日期為準)累計金額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傳輸管線類施工業績。
注1:所有業績都必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合同關鍵頁掃描件至少包括首頁、合同金額和簽字蓋章頁),提供框架合同/協議的必須提供訂單,單獨提供訂單(結算單)未對應框架合同/協議的不予認可,框架合同/協議下提供委托單、驗收單等不予認可,每份業績須提供應答截止之日前11個月至應答截止之日前1個月內的任意1筆金額發票,發票相對方須與合同簽署主體一致。未提供符合要求的發票的不予認可。資料不全、無簽字蓋章、內容無法識別、評審委員會無法鑒別的業績不予認可。
注2:業績金額以發票累計含稅金額為準。發票真偽以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的查驗結果為準。查驗結果顯示的發票詳細信息與發票票面信息一致,則該發票有效。如查驗結果為查無此票、信息不一致等情況,則該發票無效。
注3:單項合同或框架協議簽訂日期:若雙方簽署日期不一致,則以簽訂日期后者為準;體現單方日期的以該日期為準;雙方簽訂日期均未體現的不予認可。框架協議簽署日期在2017年1月1日之前的,對應的所有訂單(結算單)均不認可。
(五)人員要求如下:
1.工程總負責人1名,具備高級工程師職稱。
2.項目經理2名(正職1名,副職1名),具備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注冊專業為機電工程或通信與廣電專業(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查詢注冊單位須與投標單位名稱及證書掃描件名稱一致,根據國家規定不再考察注冊有效期),具備安全員B證(通信主管部門頒發),從業經驗3年及以上(提供從業經驗履歷表及承諾書)。
3.專業負責人2名,從業經驗5年及以上,提供從業經驗履歷表。
4.資管員1名,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
5.專職安全員3名,均須具有安全員C證(通信行政主管部門頒發)。
6.物料管理員1名,從業經驗5年及以上,提供從業經驗履歷表。
7.質檢員1名,從業經驗3年及以上,提供從業經驗履歷表。
8.資料員1名,從業經驗3年及以上,提供從業經驗履歷表。
9.信息員1名,從業經驗3年及以上,提供從業經驗履歷表。
10.概預算人員1名。
11.施工人員共計14名。其中,管線施工人員10名,系統施工人員2名,登高證人員1名,電工證人員1名。
注1:投標人須提供承諾書,承諾在中標后,上述2、3、4三類人員如需更換,在征得招標人同意后方可進行調整。
注2:上述所有人員不得復用,且任職名稱必須與上述名稱一致。投標人須提供以上所有人員有效的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相應資質證書(包含證件頁、年檢頁等在內的全部有效信息掃描件)、相應畢業證書及從業經驗履歷表、其中1-10類人員需提供由投標人繳納的社保證明(2019年5月(含)至投標截止之日至少任意1個月)。
(六)信譽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且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七)財務要求:應答人需提供2018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要求財務審計報告中的結論無保留意見。
(八)投標人需提供承諾書,承諾其具備從事客戶通信接入類的傳輸設備、數據設備、綜合布線和系統集成施工的能力。
(十)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十一)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