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株洲市城市排水 污水處理及排水設施雙回路供電改造工程已由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局以株發改審[2019]106號文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市級財政資金出資。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
2.2 建設規模: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白石港水質凈化中心、紅港路污水提升泵站、黃山路污水提升泵站、龍泉污水處理廠三期、濱江路污水泵房、銅塘灣污水提升泵站等6處污水處理及排水設施的現有單回路供電系統改造為雙回路供電系統,建安工程費約377.5508萬元,其中安裝部分331.7132萬元,土建部分45.8376萬元。
2.3 建設
2.4 工期要求:45日歷天。
2.5 質量要求:嚴格按照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工程標準,一次交驗合格,并遞交電力設備實驗報告。
2.6 保修要求:按國務院2000年第279號院令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招標文件有關規定實行工程保修。
2.7 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為施工圖范圍內全部配電工程,包括土建、設備及安裝、高壓試驗,具體以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約定為準。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到電力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包后期聯系電力部門驗收送電、包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開工到竣工驗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過程的交鑰匙承包方式。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企業資質,且具有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或國家能源局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承修、承試均要求伍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擬任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工程投標,否則,其投標均無效。
3.6 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4.評標辦法及入圍方式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監督[2018]238號文件評標辦法中“綜合評估法(Ⅰ)”;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所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即為入圍投標人。
5.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伍萬元整,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定。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的發布
6.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從2019年 10 月 23 日至2019年 11 月 14 日 9 時 00 分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bidijas.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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