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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東莞二電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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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質要求:
(1)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等方面的相應資格和能力。
(2)具有《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丙級及以上資質,或《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三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具有獨立完成合同設備的設計、安裝、調試、系統聯調的能力,須保證其合同產品能夠接入電網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主站并通過廣東電網公司相關部門的驗收。
3.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在近5年內已完成,在國內具有至少2個同類業績,需附合同復印件、業主出具的投運證明或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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