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粉煤灰、爐渣、石膏銷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對 新華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粉煤灰、爐渣、石膏銷售 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國內具有相應能力的投標人前來參加。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 新華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粉煤灰、爐渣、石膏銷售。
2.2實施地點: 新華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2.3招標范圍:粉煤灰、爐渣、石膏銷售。
2.4資金來源:自籌
2.5質量標準:合格
2.6服 務 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2015年以來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思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7)項目工程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3.2專用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近3年內類似的項目業績(附業績合同)。
3.2.2投標人須具備專業粉煤灰運輸、儲存、人員管理(足夠的生產人員)、充足的資金能力。要求營業執照須具有本項目的經營范圍,并在粉煤灰、灰渣、石膏排放和運輸方面具有專業技術、運輸設備、安全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相應的資格和能力。注冊資本金不得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投標人的裝卸及運輸人員素質滿足工作要求,具備工作經驗和技能,各專業工種人員資質與技能符合規定;需保證施工設備和運輸車輛狀況良好,車輛不得有破損情況,滿足現場施工需要。需提供完整的設備車輛名稱、型號、噸位、使用年限,各種年檢合格證明材料。
3.2.3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提供近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
3.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不具備以上資質要求的投標人將無法通過資格審查,并將最終導致被否決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2019年10月28日9:00起至2019年11月01日16:00止, 登陸上傳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掃描件、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掃描件、資質證書掃描件、財務審計報告、業績等相關報名材料;經招標代理機構審核合格后,投標人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費:10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