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房·星昇公館建設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 工程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房·星昇公館建設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 工程已由長沙縣發改局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備案號:2019202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國有企業資金,
2.2 建設
2.3 工程概況:長房·星昇公館項目,本項目總建筑面積約358459.39㎡。本工程分兩個地塊,北邊的S1地塊為二類居住用地,南邊的S2地塊為商業用地。S1地塊地上共有33棟建筑單體,包含11棟22-25F的一類高層住宅/綜合樓(其中1#、2#棟下設商業和物管用房1159.20㎡,3#、4#棟下設商業,5#、6#、12#棟下設商業和社區用房1400㎡,12棟下設公廁50㎡)、20棟5-6F多層住宅(16#-35#)、一棟三層商業(37#)和一個六班幼兒園(36#,6班,3F,11.15m、2028㎡)總建筑面積約285776.69m2。
S2地塊地上共有兩棟一類高層和一個由三棟多層組合的商業街區,其中38#為公寓式酒店,39#為產權式酒店,40-42#為商業,總建筑面積約72682.70m2。
兩地塊地下設相連通的一層車庫,部分地庫為甲六級二等人員掩蔽部和人防固定電站。
工程總造價約129252.00萬元(其中含不可預見費6155.00萬元)。具體以規劃核準面積為準。
2.4 工期要求:總周期 1350 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 60 日歷天,施工工期 1290 日歷天。
2.5 質量要求:
工程設計質量標準:滿足國家、省、市、行業規范及施工需求,并通過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在設計中需遵照招標人所提供的施工圖標準及建議做法進行設計。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達到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國務院【2000】年第279號令及建設部【2000】年80號令相關規定保修。
2.7 招標范圍:本項目全部工程項目、營銷中心和展示區的施工圖設計、施工、采購總承包(EPC),并對工程的設計、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全面負責(工程量最終以實際建設規模及內容為準,按實結算)。具體范圍如下:
設計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全部工程規劃范圍內全部建筑單體及地下室、營銷中心、展示區各專業施工圖設計和相關專業分包設計及相應室外配套工程設計,施工階段全過程的技術服務等。
施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除燃氣工程、有線電視工程、檢測等以外的土方工程、基坑支護工程、樁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主體水電安裝工程、主體裝飾裝修工程,電梯安裝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鋁合金門窗工程、入戶門安裝工程、空調百頁及陽臺欄桿制作安裝工程、防水工程、外墻石材工程、外墻涂料工程、標準層電梯門套制作及安裝工程、地下室車庫地坪工程、幕墻工程、空調工程、太陽能熱水工程、強電供電工程、供水工程、室外主道路主排水工程、室外園林綠化工程、室外硬質景觀工程、室外園林環境安裝工程、室外景觀圍墻工程、標識標牌工程、垃圾站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樓宇亮化工程、室外零星設施工程、住宅大堂精裝修工程、營銷中心主體建安、營銷中心精裝修、營銷中心幕墻、樣板房主體建安、樣板房及物業用房精裝修工程、人防/防化設備安裝工程等全項目所有工程施工內容。施工范圍最終以招標人簽字認可、并通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核準的施工圖為準。
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電梯采購、人防設備、入戶門、防化設備和其它物品采購,物業、社區、幼兒園、垃圾站、雨水收集系統、充電樁等所需材料設備的采購等。
-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具有入湘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聯合體投標的雙方均應滿足此要求)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且資質證書處于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1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具有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3.2.2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施工企業具有有效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
3.3企業入圍業績:
3.3.1投標人近三年內(以資格預審截止時間前36個月內為有效)至少具有一個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不低于12萬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入圍業績;施工入圍工程業績證明資料【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備案表(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簽字確認)或竣工驗收證明(由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設計方蓋章認可)】,施工入圍業績有效時間以竣工驗收資料上建設單位簽署的日期為準。
3.3.2投標人近三年內(以資格預審截止時間前36個月內為有效)至少具有一個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不低于12萬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入圍業績;設計入圍業績證明資料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設計入圍業績時間有效時間以中標通知書或合同上建設單位簽署的日期為準。
3.4主要項目管理人員要求:
3.4.1主要項目管理人員具備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設計、施工等專業人員;施工項目部主要項目管理人員配備執行湘建建[2015]57號文件,至少配備施工
3.4.2擬任施工
3.4.3擬任設計負責人具備國家壹級注冊建筑師資格,注冊單位與投標單位一致,并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的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4.4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的高級及以上職稱。
3.4.5省外企業施工
省內企業施工
3.4.6擬任本項目施工
3.5投標人沒有被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吊銷資質、責令停業、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以及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情況;設計
3.6投標人不得是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代建人、監理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或者與前述單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關系的機構或單位。
3.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投標。
3.8無其他明文禁止參與投標的記錄。
3.9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由不超過兩個獨立法人組成,并由具備相應施工資質且擬負責施工的單位作為聯合體牽頭人。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依法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成員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4)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應當以聯合體牽頭人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均具有約束力。
(5)聯合體各成員法定代表人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同一人作為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宜,授權書由聯合體各成員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法人公章。
4.資格審查方式及辦法
4.1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預審。
4.2 資格審查辦法:“合格入圍法”,即資格預審合格單位全數入圍。
4.3 只有通過資格預審并確定為入圍單位的投標人,才能購買招標文件、參加后續投標程序。
5.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6.資格審查文件的獲取以及澄清答疑發布
6.1 如通過網絡下載,其資格審查文件與備案的書面資格審查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標人若對資格審查文件有任何疑問,應于2019年11月4日(含)17:00時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bidijas.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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