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射陽H5#海上400MW風電場工程設計監理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項目江蘇射陽H5#海上400MW風電場工程設計監理 ,已通過審批,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且已落實,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
江蘇射陽海上H5#40萬千瓦風電項目位于射陽港水域港界西南側,輻射沙洲北端,場區中心點離岸距離約65km,海底地形有一定起伏,海底高程約-7m~-16m。風電場形狀呈不規則四邊形,東西方向長約為20.7km,南北寬約為3.1km,規劃海域面積約為64km2,規劃裝機容量為400MW。
說明:由于風機尚未招標,涉及單機容量及規劃容量部分如有變更,以后期招標結果為準。由于本項目的接入系統方案尚未批復,最終的接入系統方案以通過電網公司審查的接入系統報告及接入系統批復文件為準。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內容為:
設計監理范圍:
本設計監理范圍為蘇射陽H5#海上風電場工程場內、海上220kV升壓站、陸上集控中心及配套設施初步設計(含專題設計)等的設計監理服務。
主要工作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重點審核設計技術方案、經濟指標的合理性和投產后運行的可靠性,以及設計單位的設計原則,提出設計監理意見,書面報招標人。
(2)負責督促設計單位及設備、材料廠商按招標人規定的交付進度按期交付設計圖紙、文件以及輔機招標技術規范書,以滿足工程施工總進度要求,并負責以上文件交付進度的核查、協調。對不能按時、按要求提交設計進度計劃報審或者不能按要求修改進度計劃的設計單位,向招標人提出處理意見。
(3)參加初步設計階段方案討論,提出合理建議;對設計單位的優化設計方案提出咨詢意見;按招標人要求組織和主持內部評審和各種專題洽商會;檢查設計內部評審意見的落實情況。
(4)協助解決初步設計中存在的重大技術與質量問題:核查設計中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和新結構是否可行,是否經過技術鑒定,并報招標人審批。
(5)復查和審核環保、消防設計及措施,提出審核意見。
(6)審查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化學傷害、防暑、防寒、防潮、防噪音、防振動、防雷的設計方案以及勞動衛生、工業衛生的措施,提出審核意見。
(7)參與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和施工組織總設計。
(8)審核初設概算的編制原則、內容和深度,對初設概算的準確性和合理性進行具體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在工程造價控制方面向招標人提出審查意見。
(9)督促總體設計單位對招標人外委設計項目進行接口配合工作。
(10)監督初步設計等設計文件標準強條執行情況,確保在閱審書面意見中應有明確記錄痕跡。
(11)參與設備的招標、評標、合同談判、技術協議簽訂工作:負責設備、材料廠商招標書的審查工作,對設備的技術規范書進行閱審,并提出書面審查意見;協助招標人進行進口設備范圍的確定,協助招標人對參加設備、材料投標廠商進行資格審查。
(12)組織主要設備調研,國內(外)設計聯絡會。
(13)按招標人要求組織和主持內部評審和各種專題審查會;檢查設計內部評審意見的落實情況。
(14)確保工程概算靜態投資控制在計劃內。對于重大方案的變化,注意審查其經濟合理性,并采取適當措施努力控制投資。
(15)信息與資料管理:作好設計管理記錄與信息反饋,編制整理設計工作的各種文件、資料、記錄等,合同完成或終止時交給招標人。設計監理單位應提供給招標人有關資料的編碼原則及編碼方法,提交的資料應同時有電子版(光盤)及書面兩種形式。對設計單位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按建設單位檔案管理部門的要求,督促設計單位及時提交設計檔案資料。
(16)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由項目設計監理負責人組織編寫設計監理大綱,報招標人批準后實施。負責人組織各專業制定設計監理實施細則報招標人備案,各專業按實施細則開展具體工作。
(17)招標人要求提交的其他報告。
進度要求:
下表為項目初步擬定的建設計劃節點工期,投標人應根據具體勘察工作設計進度同步完成相關技術服務工作:
海上升壓站、 風機基礎等專題設計完成 |
2020年3月15日 |
全場初設完成 |
2020年5月30日 |
設計監理服務期限要求在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完成全場初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