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 寧夏大壩電廠一、二、四期石灰石及石灰石粉采購項目(2020 年度)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0 萬元,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項目資金企業自籌,已落實。 寧夏大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一、二期4×330MW, 寧夏大壩電廠四期發電有限公司2×660MW。大壩電廠一、二、四期機組煙氣脫硫系統,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一爐一塔脫硫裝置,設計脫硫效率不小于95%; 石灰石及石灰石粉采購(2020 年度)、 寧夏大壩電廠四期發電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購(2020 年度)兩項目,合同分簽分別結算,實施框架協議公開招標,稅率13%,協議期一年,招標范圍包括石灰石及石灰石粉的生產、供貨、運輸、裝卸、包裝費、檢測費、各種保險費稅金及使用技術指導等相關的全部費用。石灰石需儲存時,由項目單位提供場地,中標人另行繳納場地租賃費并簽訂合同。地點:寧夏青銅峽市。供貨期:2020 年1 月初至12 月底,合同簽訂后20 日內按采購項目單位要求送達指定地點。石灰石華能寧夏大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招標數量17 萬噸,顆粒度5-10(具體要求,詳見主要技術參數);石灰石粉 寧夏大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招標數量2 萬噸; 寧夏大壩電廠四期發電有限公司招標數量16 萬噸,合計招標數量18 萬噸,細度250 目及以上(詳見主要技術參數)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寧夏大壩電廠一、二、四期石灰石及石灰石粉采購項目(2020 年度);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寧夏大壩電廠一、二、四期石灰石及石灰石粉采購項目(2020 年度))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投標方應具有2015 年9 月1 日至今 (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石灰石或石灰石粉的供貨業績,并提供合同復印件。
3.2.2 資質等級要求:無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無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材料原料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19 年11 月03 日 09 時00 分到2019 年11 月08 日 17 時00 分
招標文件費¥1500 元,售后不退。
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19 年11 月25 日 10 時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