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劍川縣瀾滄江上游劍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
金龍河(下段)水環境綜合治理土建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劍川縣瀾滄江上游劍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已由劍川縣以《關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劍川縣瀾滄江上游劍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PPP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劍政復〔2017〕24號)批準建設,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 項目總投資約為155347.94萬元,其中:工程建設費用約為101147.94萬元。
2.3 項目建設工期: 2年。
2.4 本次招標項目工期: 168 日歷天(含雨季、節假日),計劃開始日期: 2019年12月15日,計劃完工日期: 2020年5月30日 。
2.5 招標范圍:
本工程招標范圍及內容如下:
(1)主體工程
1)防洪堤:基礎土石方開挖、土石方回填、漿砌石擋墻、混凝土基礎、排水孔、聯鎖磚護坡、植草護坡等;
2)渡槽重建:鋼筋混凝土拆除、土石方開挖、土方回填、基礎換填、漿砌石擋墻、橡膠止水、渡槽混凝土澆筑、蓋板、防護欄桿等;
3)河道清淤:疏浚土方開挖等;
4)左岸新建道路:混凝土面層、水穩層、碎石墊層、混凝土路肩、分縫等;
5)排水設施:混凝土排水溝、瀝青柵板、金屬網蓋、混凝土蓋板、混凝土涵管等。
(2)施工臨時設施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
(5)施工期防洪度汛
(6)設備及材料采購
(7)工程驗收、移交及質保期服務
(8)其他詳見招標文件。
2.6 本招標項目標段/標包劃分: 共分一個標段
2.7質量要求:項目交驗工程質量達到國家、行業質量驗收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企業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人員要求:
3.3.1項目經理資格要求:須具有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注冊專業為水利水電工程)、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須提供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期間作為項目經理完成的1個或以上類似工程項目業績證明資料(須為已完工工程,業績資料提交以此為準:中標(成交)通知書或施工合同協議書,并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證明資料或業主提供的工程已完工的書面證明資料,證明資料里應有擔任項目經理記錄);
3.3.2技術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
3.3.3擬任本項目的安全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3.4企業業績要求:
須提供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擔過3項或以上類似工程施工業績證明資料(業績資料提交以此為準:已完工程需提供資料:中標(成交)通知書或施工合同協議書,并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證明資料或業主提供的工程已完工的書面證明資料;在建工程需提供資料:中標(成交)通知書或施工合同協議書)。
3.7財務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關停、財產被凍結狀況,提供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
3.6非云南省內企業投標還應提供“省外企業基本信息登記證”或 “入滇備案證”;
3.7信譽要求及履約情況:申請人信譽良好,當前未因不良行為記錄被行政主管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不屬于“信用中國”網站公布的失信懲戒對象及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當事人;提供投標人在“信用中國(http://)”中“信用服務”一欄里“失信懲戒對象查詢” 及“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的信用記錄(需提供網上截圖并加蓋單位公章)。
3.9須提供擬派入本項目管理機構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的近半年(2019年1月1日起)社保繳費證明材料。
3.10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類似項目業績是指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900萬元的類似工程業績(已完工程需提供資料:中標(成交)通知書或施工合同協議書,并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證明資料或業主提供的工程已完工的書面證明資料;在建工程需提供資料:中標(成交)通知書或施工合同協議書)。
4.招標文件發售
4.1 投標報名與招標文件出售時間:2019年11月05日起至2019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4.2報名及購買方式:
有意參加投標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在招標文件出售時間內,每日上午09:00至11:30 項目聯系人:李楊
聯系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bid.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