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長春熱電廠液氨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長春熱電廠液氨采購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吉林省長春市合隆鎮
2.2 規模:2*350MW
2.3 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液氨1400噸 一等品
2.4 交貨地點:吉林省長春市合隆鎮華能路1377號
2.5 交貨期:雙方簽訂合同后按需供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必須提供近2015年1月1日以來至少2份液氨銷售業績(附業績合同掃描件)
3.2.2資質等級要求:
(1)生產商投標需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經銷商/代理商需提供危險化學經營許可證。
(2)生產商或經銷商/代理商承擔運輸的應具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3)生產商和經銷商/代理商同時投標的,只接受生產商的投標;多個同時具有有效授權的經銷商/代理商參加投標的,所有投標均無效。
3.2.3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廠商(進口材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19年11月5日9:00起至2019年11月10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費:1000元/標段,售后不退。招標文件(或預審文件)費用發票采用電子發票形式開具,請投標人依據電子平臺有關提示自行打印電子發票。
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19年11月25日10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