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長興電廠車輛運維外委(2020年2月至2022年1月)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項目地點:浙江省長興縣呂山鄉楊吳村
2.2項目概況
2.2.1投標人應為招標人提供合格的通勤及公務車輛委托管理人員,派遣人員必須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2.2通勤及公務車輛共計43輛(各類班車18輛、公務車14輛和其他非公務車11輛)由招標人提供。
2.3招標范圍:
2.3.1長興電廠車輛運維外委項目定員22人,要求具備A1類車駕照人員至少16人、A2類車駕照4人、其他駕照2人且均應具備五年以上實際駕齡;
2.3.2 在招標人的管理下,委托投標人實施車輛維護、計劃報修、車輛例行保養委外實施、車輛例行性安全檢查及車輛年檢等專業化服務管理。
2.4服務期限:擬計劃自2020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24個月。
2.5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投標人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提供至少兩項車輛運維委托服務的業績(合同影印件至少須提供合同簽訂時間、簽字蓋章及能夠證明業績內容的頁面,如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內容時按無效業績處理);
3.2.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19年11月5日9:00起至2019年11月11日17:00止。
獲取方式:
4.2 購買: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2019年11月5日9:00起至2019年11月11日17:00止,登陸平臺電子招投標模塊在招標文件發售期內可線上購買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 元,售后不退。
遞交截止時間:2019 年 11月25 日15 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