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單位負責人(指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標包)或者未劃分標段(標包)的同一項目投標;
2.2. 投標人企業自有國家注冊一級造價師人數須為3人(含)及以上,全國工程造價員或通信工程概預算總計人數須為5人(含)及以上(同一人具備造價師與通信工程概預算證不予重復記取);
2.3. 本項目要求提供5人及以上審計團隊(企業自有人員),其中包括一名國家注冊一級造價師,兩名造價員(具備通信概預算證)(同一人具備造價師與通信工程概預算證不予重復記取);
2.4.投標人須具備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乙級及以上;
2.5. 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本項目要求增值稅稅率為6% ;
2.6. 信譽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問題,未被中國移動吉林公司列入供應商負面名單,須提供承諾書;
2.7. 財務要求: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令和條例,依法繳納稅收及社保良好記錄,財產沒有處于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