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滲濾液處理站工程建設總承包(EPC):自地質勘探、初步設計起至二期滲濾液處理站試運行及驗收,且質量保證期滿止為建設300m3/d滲濾液處理站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僅限于地質勘探、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資料編制;土建工程及改造(含地基處理)(樁基嚴禁使用人工挖孔樁,應使用成品樁),工程接口全部工作(二期滲濾液處理站與垃圾焚燒發電二期工程所有工藝連接以及二期滲濾液處理站之間所有工藝連接,連接包括但不僅限于設計、供貨、土建、安裝、調試、質量保證、碰撞工藝避讓與改造等),設備及材料采購、運輸、保管;施工、調試、試運行;技術服務、人員培訓、售后服務、配合安全、環保及消防驗收等所有內容,同時包含一年期商業運營保駕服務。積極配合招標人辦理施工許可證,并按照政府要求繳納農名工工資保證金等。
1)設計:二期滲濾液處理站所有工藝設計、電儀設計,含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竣工圖編制等;設計內容包括處理設施各主體工程(構、建筑物)的建筑(含裝修)設計、樁基礎設計、結構設計、工藝設備選型及配管、電氣(變配電、照明、防雷)、自控系統、消防系統、通風系統、室內給排水、分析化驗等系統,但不限于上述系統。所有設備、材料選型、系統設計、設備管道總布置由投標方負責設計但需經招標方正式確認后才能進行實施。
2)土建及改造施工:投標方應提供二期滲濾液處理站整套系統的處理設施各主體工程(構、建筑物)及附屬構筑物、相應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內的電氣(照明、防雷)、自控、網絡(含
3)設備供貨:投標方應提供二期滲濾液處理站整套系統的設計(包括設備技術改造設計等)、設備供貨并負責運輸、安裝、調試、技術服務、對運行方的人員培訓以及配合環保驗收等全套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系統設備:厭氧處理系統、MBR管式超濾處理系統、納濾、RO系統設備以及(納濾+一級RO)濃縮液減量化系統設備;預處理系統、沼氣處理系統、除臭系統、空氣曝氣系統、以及污泥脫水處理系統等公用設施的擴容改造設備及與二期工程的管道銜接;電氣、自控等全套完整設備;清洗系統的儲罐及要敷設的管道等。安裝:投標方負責滲濾液處理站所有工藝設備、電氣設備、儀控設備及管道等的安裝;
4)技術服務及調試等:投標方負責現場技術服務、人員培訓、售后服務、配合性能驗收、環保驗收及消防驗收等所有專項驗收,負責處理站的單體調試、分部調試及整套啟動直至環保驗收合格,設備整體調試期間(除阻垢劑、清洗劑外)所有的消耗均由投標方承擔包括水電費、化學藥品(硫酸、還原劑、PAM、化學藥品等)、污泥、菌種等消耗。
5)一年期商業運營保駕:投標方負責自初步驗收合格后一年的商業運營,投標方派人全程負責一年期的設備運行及設備維護,商業運營期間水電、藥品、維護材料消耗均由招標方承擔,投標方保證商業運營期間安排不少于三名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專業人員跟班操作指導。
6)實驗室設備:招標規范書所列的實驗室設備為基本設備,投標方認為應有的設備請在投標書中詳細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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