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項目
(2)項目條件: 五家渠西北水電北塔山100MW風電項目位于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六師北塔山牧場,地處昌吉回族自治州奇臺縣北部。場址與牧場場部直線距離約10km,地理坐標介于東經90°31′07.65″~90°36′21.50″,北緯45°09′23.38″~45°12′15.29″之間,面積約25.0km2。風電場北高南低,地勢開闊,地形平坦,平均海拔高度為1480m。 本項目設計安裝40臺2.5MW風電機組,推薦方案年上網電量為24332.5萬kW.h,年等效滿負荷小時數為2433h。本項目單獨建設一座110kV升壓站,與準東新能源基地兵團北塔山風電項目與光伏項目合一座220kV匯集站。項目已具備開工建設條件。 (3)項目業主:五家渠西北水電新能源 (4)項目 本次招標項目為風機塔筒(含法蘭)制作及供貨,包含以下項目: (1) 38套風機全鋼塔和2套風機混塔(除下部混凝土部分)的塔筒、法蘭、裝配、外梯、塔筒全部內飾件(爬梯、平臺、支撐、支架、安全滑軌、緊固件、塔筒間接地部件、電纜夾等)等塔內部件,具體內容詳見塔筒制造單位提供的塔筒制造圖紙,未盡部件全部由投標方提供)的制作、裝配及防腐。 (2) 塔筒上噴涂標識,文字位置、內容、顏色、字體和大小在合同執行階段由招標方確定。 (1) 合同設備的設計驗證、制造、防腐、裝配、試驗和運輸、供貨; (2) 主機制造商材料的進場檢驗(如有)。 (3) 合同設備制造的外購件配套、外協加工、分包的部件等; (4) 負責合同設備在五家渠西北水電六師北塔山牧場100MW風電項目施工現場安裝與調試的技術指導、示范和監督及驗收,并對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驗收試驗和質保期過程中設備本身的質量負責,保證提供的設備完善、優質,并能安全地投入運行;
(5) 按合同規定供應設備的備品備件等; (6) 按合同規定供應設備安裝、調試和運行所需的專用工具和儀器; (7) 提供合同規定供應設備的設計驗證、制造、出廠竣工圖、安裝、運行操作與維護等技術文件(含圖紙、照片等); (8) 按合同提供在執行合同工作中的有關服務; (9) 接受買方派出的設備監造單位的監造 (10) 負責與其它相關設備供貨商、招標方與其它投標方設備連接接口等之間的協調。 設備制造過程中的任何變化,投標方均應在提交的竣工資料中進行說明。 首付款:合同總金額的10%; 交貨款:合同總金額的40%; 驗收款:合同總金額的40%; 質保金:合同總金額的10%; 注:支付方式及比例投標人可提偏差。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滿足以下全部資格要求: (1) 投標人資格: 投標人是制造企業的,應是在在中國境內(含港澳臺地區)/外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注冊資本 2000 萬元人民幣以上,具有有效期內的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 投標人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 投標人資質:制造過單機2.5MW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塔筒設備,且有三年及以上風電場供貨的業績;
(4) 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近三年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5) 最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等不良行為; (6) 投標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7) 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近三年經濟行為沒有受到起訴; (8) 經營狀況良好,連續兩年以上盈利; (9) 近三年內無設備質量事故及客戶投訴; (10) 投標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11)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2) 投標前必須注冊成為“ 集中采購電子平臺”合格供應商(http://)。 4.1. 凡滿足本公告規定的投標人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9年11月18日17:00前 項目聯系人:李楊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align=le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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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設備、材料名稱
到貨日期
備注
1
40套塔筒及塔筒附件
2020年04月1日
至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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