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福建省福州市連江可門港區
一、招標條件
福建可門發電 相關項目 年度石灰石供應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招標人為福建可門發電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2X600MW等級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 |
CHDTDZ022/17-QT-3501 | 年度石灰石供應 | 石灰石采購 | 2828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年度石灰石供應標段】
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訂立合同的權力,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生產廠家或經銷商,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2.投標人如是采礦單位 ,必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 ,提供年采礦和生產符合脫硫石灰石不少于10萬噸的證明文件,并提供擬供貨的石灰石產品成份第三方資質單位出具的分析報告,分析報告至少包含招標文件中要求的所列項目。
3.投標人近3年內 至少有2項石灰石合同金額200萬元及以上供貨業績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有騙取中標、投標資格被取消、投標人原因導致合同被解除;⑵有行賄、受賄記錄;⑶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⑷發生人身傷亡事故、重大設備損害事故。
6.與招標人存在利益關系可能影響招標的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參與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
7.投標人如是代理經銷商,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且經營范圍須具備銷售石灰石的資格,并提供與采礦單位 2019年簽訂的時間不少于1年的《銷售意向書》,及按第2條要求提供采礦單位 的相關資料。
8.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
9.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19-11-11 16:02到2019-11-18 16:00。
購買標書時間:2019-11-11 16:02到2019-11-18 16:00。
請非會員投標人訪問(http://
九、
招 標 項目聯系人:李楊
聯系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ch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