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鐵路運輸法院審判法庭建設項目施工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衡陽鐵路運輸法院審判法庭建設項目已由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湘發改投資[2014]466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原廣州鐵路(集團)公司自籌,招標人(項目業主)為衡陽鐵路運輸法院,代建單位為湖南省輕紡設計院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
2.2 建設
2.3 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約12978.5平方米,其中地上9530.46平方米,地下3448.04平方米,建筑層數6層,框架結構。建安投資約5000萬元。
2.4 工期要求:30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5 質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設部2000年80號令規定
2.7 招標范圍:衡陽鐵路運輸法院審判法庭建設項目施工,具體以工程量清單范圍為準。
2.8 標段劃分: 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企業承擔過一個施工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業績考核期限為投標截止時間前36個月,自竣工驗收資料中建設單位簽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具體要求:單體建筑面積不少于6400平方米且工程造價不低于2400萬元的公共建筑工程(廠房、住宅、商住除外)施工;業績須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備案表。
類似項目業績資料應提供原件且所有業績需能在湖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可查詢,否則,無資格審查類似業績資料原件的按不合格處理,無信譽評審類似業績資料原件的按不予計分處理。
3.4
3.5 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按照湘建建[2015]57號文件規定配備且系本企業在職人員且無在建工程。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在開標后不得擅自變更,如確需變更,須經招標人同意并報項目招標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 因本項目施工地點周邊環境復雜,故中標單位必須協調當地周邊單位及村組的關系(包括施工前期工作)。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階段擬采用湘建監督[2018]238號文件評標辦法中“綜合評估法(Ⅰ)”。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捌拾萬元整(¥800000.00元)。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申請人基本賬戶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提交,從其它賬戶轉賬或以現金方式交納無效。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6.招標文件的獲取以及澄清答疑發布
6.1網上下載招標文件方式:從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17時00分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bidijas.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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