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石島灣核電開發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服務內容:廠前區各樓宇、石核路、廠區內道路、停車場等區域、施工生活區。BOP區域以及公司附屬區域的各項維護以及物業綜合服務工作及其他臨時性工作等)。
服務期:服務時間:暫定從2020年1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
詳見《2020-2022年石島灣核電公司物業綜合服務委托技術要求》。
石島灣核電開發有限公司、山東石島灣核電有限公司合同并招標,按照中標價的63.5%:36.5%分別簽訂合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等級要求:具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環境、職業健康認證證書齊全。
(2)資格能力要求:經營范圍具有物業服務或其他類似保潔、綠化、設備維護等相關內容。
(3)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4)業績:2016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至少3個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300萬元的物業服務相關業績(提供業績合同關鍵頁掃描件)。
(5)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19年11月18日9:00起至2019年11月23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 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