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民事責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它組織,具備正常相關經營范圍許可且在有效期內的法人營業執照并提供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示的最新商事主體信息(顯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等信息)的截屏。要求應答供應商企業登記狀態為在營或開業或存續等正常狀態,動產抵押和股權出質登記金額不超過總資產的50%,不存在經營異常、嚴重違法行為。(
2.3 信譽要求: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且投標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5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注1:所有業績均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包含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合同內容頁、雙方簽章頁、配置清單頁等)及對應發票掃描件,提供框架合同/協議的必須提供訂單或結算單。業績時間以單項合同或框架協議簽章頁的簽訂日期為準,若雙方簽署日期不一致,則以簽訂日期后者為準;體現單方日期的以該日期為準,未體現簽訂日期的不予認可。框架協議簽署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前的,對應的所有訂單(結算單)均不認可。每份單項合同或訂單(結算單)下須提供投標截止之日前11個月至投標截止之日前1個月內的任意1筆金額發票,發票相對方須與合同簽署主體一致。單獨提供訂單(結算單)未提供對應框架合同/協議的不予認可,未提供符合要求的發票的不予認可。資料不全、無簽字蓋章、內容無法識別、評標委員會無法鑒別的業績不予認可。
注2:如同一合同/框架下存在多張發票,則計為一份業績。
注3:業績金額以對應發票累計金額為準,若單項合同或單個訂單金額小于對應發票金額,則應答人需做出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以單項合同或訂單金額為準計取業績金額。
注4:發票真偽以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發票查驗結果為準。查驗結果顯示的發票詳細信息與發票票面信息一致,則該發票有效,如查驗結果為無此票、信息不一致等情況,則該發票無效。
2.7 投標人須配備至少2名具備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現場技術支持人員。
注:以上人員均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以及2019年8月至投標截止之日由投標人繳納的至少1個月的社保證明掃描件。
2.8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2.9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