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供應商:
關于坪山區果蔬垃圾收運處理服務項目 補充通知如下:
一、延期:
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更改為:
1.遞交投標文件時間: 2019年 12 月 2 日 14:00~14:30。
2.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19年 12 月 2 日 14時 30 分。
二、質疑答復:
問1-3: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管理辦法》的要求,在《生活垃圾分類設置配備配置標準》、《住宅區生活垃圾分類操作規程》等兩個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的基礎上,結合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我市生活垃圾分類類別、品種、投放、收運、處置等方面的要求。果蔬垃圾清運并無單獨資質,不屬于一個類別。因此將業績只限定為“果蔬”垃圾清運、處理服務項目經驗,不合理。
答:疑問1-3均針對對項目業績事項提出,故一并回答: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鼓勵有條件的果蔬集貿市場實行果蔬菜皮就地就近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釋義對條例第二十條的解釋:“可以從項目需求本身具有的技術管理特點和實際需要出發,對供應商提出類似業績要求作為評審因素。如醫療機構的物業服務項目中,由于醫療機構物業服務必須具有醫療污染物處理經驗的特點,可以要求物業服務供應商提供類似醫療機構服務的業績。此類業績要求,主要是從項目專業特點和實際需求出發,目的是保證項目實施的質量和效果。在實踐中,對此類業績要求不能一刀切的認為‘特定行業的業績’而禁止。但是要保證此類業績條件的潛在供應商數量,確保采購項目的競爭性”,同時《深圳市政府采購招標文件編制負面清單》 的正面示例中也有相應表述,本項目是采購專項果蔬垃圾收運處理服務,果蔬垃圾 占絕對量,幾乎無其他生活垃圾,且果蔬垃圾較普通生活垃圾更易腐爛、變質、滋生有害細菌等。
綜上所述,要求果蔬垃圾清運處理業績合理,不予修改。
問4:招標文件需求中要求“中標單位按要求自行購置果蔬垃圾處理設備,處理能力需達到10噸/日,保證果蔬垃圾處理過程中的廢棄、廢水、廢渣安全無害化處理”而評分項又提出處理單位資質情況,此項要求與招標需求不一致,不符合實際運營流程,建議刪除“處理單位的處理資質情況以及三廢處理”
答: 根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應當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企業,不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活動。”
本項目招標需求中多次提及要求投標人“保證果蔬垃圾處理過程中的廢棄、廢水、廢渣安全無害化處理”。
綜上所述,對投標人的資質和三廢處理情況進行評分合理,未避免引起歧義,現對“評分項/技術部分/3.資源化處理情況”澄清如下:
“1.評審內容綜合衡量無害化及資源化處理方案,對無害化及資源處理利用情況、管理情況、三廢處理情況 以及投標人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情況進行評價
2.評審標準:
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且方案能夠很好的滿足招標文件要求,評價為優,得8分;
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且方案能夠較好的滿足招標文件要求,評價為良,得5分;
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且方案能夠較好的滿足招標文件要求,評價為中,得3分;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此項目不得分?!?/p>
問5:關于“項目業績”及“履約評價”的認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痹撏稑巳艘笕∠贤鳛樽C明材料不合理,請各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項目業績”及“履約評價”的證明資料。
深圳市坪山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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