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浙江烏溪江水力發電有限公司(簡稱烏溪江公司)坐落于浙江省衢州市境內,是烏溪江流域梯級開發水電企業,企業總裝機容量379MW,下轄湖南鎮和黃壇口兩座電站。其中,湖南鎮電站距衢州市區37公里,黃壇口電站距衢州市區17公里,企業行政辦公設在衢州市區,實行“一廠、兩站、三地”的管理模式,全公司占地總面積約1000畝。浙江烏溪江水力發電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包含烏溪江公司所轄兩站三地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服務(含綠化管理、衛生保潔、零星維護、值休樓管理等)。項目管理服務具體內容和范圍詳見《浙江烏溪江水力發電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物業管理服務招標技術文件》。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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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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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烏溪江水力發電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
浙江烏溪江水力發電有限公司所轄兩站三地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服務(含綠化管理、衛生保潔、零星維護、值休樓管理服務等) |
15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浙江烏溪江水力發電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1.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物業管理”內容。
3.投標人近3年內(2016年1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應具有至少1項物業管理服務業績并提供項目業績合同復印件、業主聯系方式等能證明業績的材料。
4.本標段不接收聯合體投標,不接受供應商轉包。
5.投標人近三年(2016~2018年)財務狀況良好,并提供2016~2018年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7.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其他:投標人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投標的由評標委員進行審查認定,否決其投標,暫停其本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并按照供應商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19-11-29 12:00到2019-12-05 12:00。
購買標書時間:2019-11-29 12:00到2019-12-0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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