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噶爾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電站
通信系統設備采購
招標編號:XT2019/M1-20
1.1 招標條件
新疆喀什噶爾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電站正在建設中,克州新隆能源開發 (以下簡稱:招標人)現就項目所需新疆喀什噶爾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電站通信系統設備(合同編號:XT2019/M1-20)進行公開招標采購。建設資金為自有資本金和銀行貸款,且已落實。特發布本招標公告,征集合格資質的投標人對本招標項目進行密封投標。本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2 工程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
夏特水電站工程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烏恰縣吾合沙魯鄉的克孜河中游河段上,為克孜河規劃2庫6級開發方案中的第三個梯級電站。電站為引水式水電站,從上一個梯級塔日勒嘎電站(已投產發電)廠房尾水取水,經引水系統引水到電站廠房發電,是以發電為主的水電樞紐工程。電站廠房布置在克孜河與夏特河匯合處上游約1.25km的山腳,位于克孜河左岸河床邊,為引水式地面廠房。電站前池正常蓄水位2199.02m,電站設計尾水位為1919.744m,安裝4臺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單機容量62MW,電站總裝機容量248MW,多年平均發電量9.360億kW?h,年利用小時數為3774h。
本工程屬Ⅲ等中型工程。樞紐由引水明渠進口節制閘、引水明渠、側堰及泄槽、進口前擋墻及沖砂閘、引水隧洞進水口、箱涵埋管段、發電引水隧洞、調壓井、電站廠房、開關站、廠房尾水渠退水閘等主要建筑物組成。
本工程對外交通較為方便。水電站廠房位于克孜河與夏特河匯合處左岸上游約1.25km 處,廠址現有簡易公路至下游八村,距離為7km 左右,八村經省道309 可達烏恰縣,八村距烏恰縣約35km,距喀什市約130km,距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圖什市約130km,距烏魯木齊市約1365km,喀什市為南疆鐵路終點,南疆鐵路喀什至烏魯木齊總里程為1588km。
夏特水電站通信設計設置調度、行政二合一數字程控交換機及調度軟交換一套,光通信設備三套,程控交換機可通過多種中繼接口與系統 1套,擴播系統與程控交換機配合能實現分區廣播,同時兼做消防廣播。
夏特水電站-烏恰新建 220kV線路敷設2根24芯OPGW 光纜,光纜長度約為 2*39.4km(光纜長度系數按1.05考慮),新建光纜采用ITU-T G.652 的類型。
夏特水電站分別接入省網一干和省網二干。在省網一干中, 建設夏特水電站-烏恰 (跳纖) -上阿圖什的 622M(1+1)電路,上阿圖什一干設備新增 2 塊 622M 單板雙光口光板。在省網二干中,建設夏特水電站-烏恰的 622M(1+1)電路,烏恰變二干設備新增 2 塊 622M 單板雙光口光板。烏恰變為已投運站點,已有烏恰-上阿圖什的 1 根 24 芯 OPGW光纜 59.6km。烏恰變配置有 3 套 OSN2500 設備。夏特水電站由新疆省中調和喀什地調調度。
夏特水電站通信動力環境監測系統將相關數據上傳省調資源信息管理平臺TMS,并提供電力公司蓋章的接入報告。
夏特水電站采用全計算機監控的方式,按“無人值班”(少人值守)設計。
本電站1#機組預計發電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2#機發電時間為2021年3月20日,3#機發電時間為2021年4月15日,4臺機組于2021年6月15日前全部并網發電。
招標范圍
1.2.2.1 通信系統設備、動力環境監控系統設備及其附屬設備、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器具等的集成、設計、制造、安裝、設計審查和聯絡會;裝運前的工廠試驗、裝配、包裝、運輸至招標人規定的交貨地點;卸車、現場開箱驗收;提供必要的維修設備、試驗設備和儀器儀表;提交必要的圖紙和資料;對設備現場安裝、調試、試驗、試運行、驗收提供技術服務和監督服務,對招標人技術人員提供培訓服務等;負責完成夏特水電站通信系統與新疆省調、地調和買方電力生產集控中心(集控中心設置在烏恰縣城)相關通信系統通道接入開通、安裝調試及協調工作。
1.2.2.2 規定的備品備件;
1.2.2.3 規定的專用工具、儀器;
1.2.2.4 完整的滿足所有設備設計、安裝、合同設備性能確定、運行和維護所需的技術文件;
1.2.2.5 投標人推薦的備品備件;
1.2.2.6 投標人推薦的專用工具儀器;
1.2.2.7 在本招標文件中沒有專門提及的設備,但屬整套設備所必需的,投標人仍需提供,以保證貨物的成套性,并不得增加額外的費用。
1.2.2.8所有設備除應滿足本節規范要求外,還應滿足招標文件的相關通用要求以及相關的規程規范和國網反措等要求。
交貨期
全部合同設備按1批次交貨,通信系統設備于2020年7 月30 日前交貨至電站工地現場招標人指定地點 。
交貨地點
本合同規定的現場交貨地點為夏特水電站工地現場招標人指定的位置。招標人負責設備到交貨地點后的卸貨,但投標人應提供技術指導和專用起吊工具。
質量要求
滿足國家有關規范、標準和本招標文件的要求。
1.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必須滿足以下全部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設備制造商或成套商,近8年內應具有2個及以上水電站通信系統設備的供貨業績,且安全穩定運行1年以上,并提供用戶證明資料與合同復印件。投標人企業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中有通信系統設備的生產、銷售等內容,若為成套商,投標人應附主要設備(包括:SDH、PCM、程控交換機、動力環境監測系統)制造商針對于本項目的授權書和售后服務承諾函原件或掃描件。投標人應具有在新疆地區承攬招標項目的能力,應具有信息系統安全集成服務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新疆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甲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期內的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3)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近3年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并提供近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投標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6)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的方法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1.4 招標文件的獲取
1.4.1凡滿足本公告規定的投標人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9年12月10日17:00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bidijas.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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