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新安達工貿 食堂經營外包服務項目
更正公告
各潛在投標
現將本項目有關內容更正公告如下:
1、根據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餐飲服務許可證》已合并到《食品經營許可證》中,因此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要求“投標人具有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更改為“投標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2、本項目招標前附表第6.1.1條款評標委員會的組建中“評標委員會構成:5人,其中專家5人;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評標專家確定方式:隨機抽取。”更改為“評標委員會構成:5人,其中專家4人,業主評委1人;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評標專家確定方式:隨機抽取。”
其他事項均不變。
招 標
招標代理機構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