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藍山路(蓮坪大道-瀟湘大道東線)交安亮化工程已由 長先發改函【2013】157號、長先發改函【2013】416號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招標人(項目業主)為湖南湘江新區投資集團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藍山路(蓮坪大道-瀟湘大道東線)交安亮化工程
2.2 建設
2.4 工程造價: 約729萬元,其中交通設施工程約190萬元,照明工程約505萬元,預備費約33萬元。
2.5 工期要求: 360日歷天
2.6 質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7 保修要求: 按國務院【2000】279號令相關規定保修
2.8 招標范圍: 藍山路道路工程全長范圍內交通工程、監控工程、照明工程所涉及的內容。詳見本項目《工程量清單》及設計圖紙。
2.9 標段劃分: 一個標段
2.10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委托招標
2.11 其它: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
3.2 企業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和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公路安全設施分項)貳級及以上 資質,資質證書處于有效期內;
3.3 企業具有有效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
3.4企業近 三 年(以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 36 個月內為有效)至少承擔過零個一個施工入圍工程業績,具體要求: 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95萬元的市政道路交通設施工程施工業績和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250萬元的市政道路照明(或亮化)工程施工業績。
3.5 主要項目管理人員要求:
3.5.1施工項目部主要項目管理人員應按照湘建建[2015]57號文規定配備,招標時只要求配備項目負責人 1 人、技術負責人 1 人。且主要項目管理人員不得有在建項目,接受不接受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作為本項目的主要項目管理人員;
3.5.2 擬任項目負責人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注冊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或公路工程 專業 二級及以上 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項目負責人近/ 年(以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 / 個月內為有效)至少承擔過零個一個施工入圍工程業績,具體要求: /
3.5.3擬任的技術負責人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或公路工程相近 專業的 中級 及以上職稱;
3.5.4省外企業項目負責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應提供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如不能提供真實性證明的,則在投標函部分規定處提供證書真偽查詢官方查詢網址及結果)。
省內企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省外企業上述人員在湖南省內在建工程情況以開標當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監管信息平臺查詢為準。同時,省外企業由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上述人員無在建工程證明或官方查詢網址。
3.6 擬任本次投標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近半年內連續3個月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證明);
3.7 入圍工程業績有效時間以竣工驗收資料上建設單位簽署的日期為準。入圍工程業績證明資料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備案表(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簽字確認)或竣工驗收證明(由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設計方蓋章認可)。
3.8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依法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成員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4)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應當以聯合體牽頭人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均具有約束力。
(5)聯合體應由牽頭單位出具授權委托書,并由牽頭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且加蓋企業法人公章,授權同一人作為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宜,對聯合體成員均具有約束力。
3.9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10 其他要求: 聯合體成員不多于兩家,若為聯合體投標,如聯合體牽頭人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施工資質的企業,則擬任項目負責人應由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注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擔任;如聯合體牽頭人為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公路安全設施分項)貳級及以上施工資質的企業,則擬任項目負責人應由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注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或公路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擔任。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長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標評標活動管理規定》(長住建發[2019]41號 )中規定的“ 綜合評估法(Ⅰ) ”辦法, 其中投標報價評審采用“ 附表6(2) ”。
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
5.投標保證金
5.1投標保證金的形式 現金(銀行轉帳、銀行電匯、銀行匯票)、投標保函(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具、專業擔保公司開具、R保證保險);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 / 。投標保證金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定。
5.2本項目不設投標保證金,采用投標承諾方式,具體承諾內容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標函部分格式第五項。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從2019 年 11 月 19 日起(北京時間,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區門戶網( /xqzw/)或長沙 電子服務平臺( /)進行網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圖紙、工程清單及最高投標限價。通過網絡下載,其招標文件、圖紙及最高投標限價與書面招標文件、圖紙及最高投標限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標人須先登陸長沙 電子服務平臺 (網
6.3 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應于 2019 年 11 月 24 日(含)17:00時(北京時間)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長沙 電子服務平臺提出。疑問不得透露單位和個人信息,不得出現投標單位名稱; 6.4 答疑文件、招標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將在湖南湘江新區門戶網、長沙 電子服務平臺網上發布,敬請獲得招標文件的所有投標人關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遺漏招標人概不負責; 6.5 投標人可在湖南湘江新區門戶網、長沙 電子服務平臺上下載最高投標限價文件及其相關資料。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 2019 年 12 月 13 日 9 時00 分(北京時間),地點為長沙 二樓相應開標室(長沙市岳麓區岳華路279號);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備注: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登錄網站會員區可查看招標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載報名表格等詳細內容!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咨詢聯系人:李工 7.投標文件的遞交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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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