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為天津市鐵塔公司2019年地鐵4號線通信分布系統集成施工項目,招標編號:06-09-04A-2019-D-D20574,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招標內容:本項目按項目招標。
采購內容:天津地鐵4號線通信分布系統集成施工項目為天津地鐵4號線東南角至泰昌路站,萬東路至新興村站,共計14個站臺及站與站之間隧道中無線信號覆蓋工程的總包工程包括:主要包括站廳站臺分布系統(包含傳統室分與數字室分)、隧道分布系統、主設備、電源配套、機房配套、傳輸等專業的施工及調測,部分材料代購,配合工程審計及結算送審,并負責與軌道公司及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
實施
1.2 計劃工期:單個站點工期以招標人下發的工單為準。
1.3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 本項目劃分為2標段。
標段1招標范圍為:地鐵4號線南段一期工程為前7個站(東南角至泰昌路站),預估施工費855.39萬元(不含稅),中標人候選人2名,其中綜合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經公示后確定為中標人,中標份額100%。
標段2招標范圍為:地鐵4號線南段二期工程為后7個站(萬東路至新興村站),預估施工費972.37萬元(不含稅),中標人候選人2名,其中綜合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經公示后確定為中標人,中標份額100%。
本項目允許投標人同時中標的最多標段數為 1 個。
1.5 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最高限價為:50%(折扣系數)。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必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對于已按商事登記改革要求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提供營業執照同時應提供商事主體信息最新查詢結果(顯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年度報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蓋公章);營業執照必須通過年檢或提供已按相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的證明或查詢截屏(加蓋公章)。
2.2投標人需提供2017年或2018年的財務審計報告,要求財務審計報告中的結論無保留意見。
2.3投標人應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提供有效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或由主管稅務機關在其《稅務登記證》副本“資格認定”欄內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戳記,或在國家稅務局網站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中將查詢結果截圖),提供資質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公章。
2.4投標人須具備自2017年1月1日以來,已完成的地鐵類室分覆蓋工程施工的相關業績2000萬元,需提供相關業績的合同關鍵頁(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頁、合同標的物明細頁)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若為框架合同的,需另外附上目前已完成的有效訂單或結算發票復印件)。
2.5投標人須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有效期內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2.6投標人須具備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7企業主要負責人取得建設管理部門頒發的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
2.8本項目至少配備1名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須具備注冊建造師資格(通信與廣電專業),并取得建設管理部門組織考試,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項目決算關閉前不得從事其他項目,如需更換人員,必須經得招標人同意。
2.9本項目配備配備的專職安全員應取得建設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項目決算關閉前不得從事其他項目,如需更換人員,必須經得招標人同意。
2.10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0.1投標人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
2.10.2投標人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2.10.3投標人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
2.10.4投標人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
2.10.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12本項目禁止轉包分包。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發售電子版招標文件:
4.1.1 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09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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