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公-安分局志誠大道 333 號大院改造工程設計(第二次)招標公告 > >1.1 招標目的 > >1.1.1 為了獲得工程設計方案,招標人以公開招標方式,在給定任務書、統一收費標準、投標人滿足投標資格的前提下,通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推薦,確定最佳設計方案及其設計承包人。 > >1.2 項目概況 > >1.2.1 工程 >1.2.2 工程位置:廣州市黃埔區公-安分局志誠大道333 號。 >1.2.3 工程范圍:本項目建設用地面積4185㎡,改造總建筑面積15512 ㎡,項目主要對志誠大道333號大院進行改造。項目大院內共有3棟樓,包括大院內2棟,漿紙交易中心1棟。改造內容包括建筑部分及室外部分。建筑部分包括建筑內墻、外立面,室內地磚,更換門窗,屋面防水;室外工程改造內容包括地坪及排水系統改造,圍墻,防盜網;公用工程改造內容包括供電系統改造,弱電系統改造,給排水系統,通風與空調,消防工程改造。 >1.2.4 規劃用地文件: / 。 >1.2.5 項目批準文件:穗埔發改儲[2019]70號。 >1.2.6 資金來源:區財政資金 。 >1.2.7 投資總額:本項目建設投資6128.20萬元,其中工程費用5219.80萬元。 >1.2.8 招標內容:詳見設計任務書,包括不限于: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修改完善設計、初步設計、專項專業設計、施工圖設計、編制工程概算及造價分析、現場指導與監督、設計變更、施工單位深化圖紙審核蓋章、竣工圖審核蓋章、缺陷責任期的項目全過程設計服務等。 >[注釋]招標內容可視工程具體情況刪除不需要的內容。根據具體項目的實際情況,合同范圍可增加和刪除及細化明確。 >1.2.9 工程建議施工日期為 年 月,竣工日期為 年 月。 > >1.3 前期服務機構 > >1.3.1 機構 >[ 注釋] 如果有前期服務機構,應公開披露其名稱。 >1.3.2 如果前期服務機構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公告發布前最終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在投標人 > >1.4 投標資格 > >1.4.1 申請人與招標人過去3年內無合同履約糾紛,沒有不得參加投標的情形。 >[注釋] 合同履約糾紛是指招標人過去3年內曾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并且對申請人不滿意。不得參加投標的情形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第3.8條。 >1.4.2 國內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建筑行業工程設計乙級或以上資質證書、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或以上資質證書。 >[注釋] 具體資質要求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2號)、《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補充規定》(建設[2001]178號)和《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填寫。 >1.4.3 外國或香港、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進行合作設計。 >1.4.4 申請人已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企業誠信檔案信息庫登記企業信息,擬擔任本 >1.4.5 申請人委派的 >[注釋] 從下列資格中選一項: > 一級注冊建筑師。 >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 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工程師或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師。 >1.4.6 申請人委派的各專業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未實行注冊執業制度的專業,須具有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或者中級技術職稱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 >1.4.7 信譽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區不良記錄(處罰有效期內)的單位或個人(指 >[注釋] 招標人可以對申請人的嚴重失信行為等情況予以評審。 > >1.5 發布招標公告、遞交投標文件時間、開標時間、招標文件獲取及辦理投標登記手續: >1.5.1發布招標公告時間:2019年12月17 日00時00分至2020年1月7日10時00分。 >注:發布招標公告的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止。 >1.5.2 辦理投標登記手續并同時遞交投標文件起始時間: >2020年1月7日9 時30分, >截止時間:2020年1月7 日10時00分。 >1.5.3 開標時間:2020年1月7 日10時00分。 >1.5.3.1本項目實行 上登記,不接受現場登記(網上操作流程詳見 站發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標人須在上述規定的投標登記時間內完成網上投標登記手續,逾期不受理。網上登記成功后,投標人須持以下資料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與投標文件一起遞交: >①填妥并蓋章的《投標登記申請表》兩份,表格可從 站 服務指南欄目下載。 >②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1.5.3.2招標公告網上發布時,同時發布招標文件、合同等相關資料。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不得少于20 天。如招標人需發布補充公告的,以最后發布的補充公告的時間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并需在補充公告中明確說明。請密切留意補充公告中的相關信息。 >1.5.3.3申請人投標登記時,如遇到招標代理機構阻撓,可以徑直向交易服務機構進行投標登記,或者向監督機構投訴。 >1.5.4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密切留意招標答疑中的相關信息。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開標時間因故推遲的,相關評標信息仍以原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信息為準。 >1.5.5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由評標委員會負責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評標時只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進行下一階段的評審。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3名,或經評審有效的投標單位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敗。本項目為非電子評標,投標人須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紙質文件及電子光盤。 > >1.6 現場考察 >1.6.1 集合時間:不安排統一考察,由投標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 > >1.7 費用 >1.7.1 工程設計費暫定為190.60萬元。 > 工程設計費(包括本招標范圍所有工作內容的費用)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廣州開發區財政局文件(穗開財字[2014]53號文)執行,專業調整系數暫定為 1.0 ,附加調整系數暫定為 1.4 ,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暫定為1.0 ,并下浮20%計算,暫定為190.60 萬元,最終以廣州開發區財政局或其授權委托單位審定結算價為準。 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100%,在合同實施期間設計費按建設規模和設計工作量調整,但費率浮動幅度不變。 >1.7.2 未中標單位經濟補償及補償金額 >投標經濟補償包含在中標單位的設計費中,中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評審排序,在收到招標人的第一筆預付款后分別向未中標的投標人支付方案設計補償費(含稅金等): >給予評審排序第1名的投標人1萬元; >給予評審排序第2名的投標人0.5萬元; >給予評審排序第3名的投標人0.3萬元。 > 其余投標人費用自理。投標經濟補償由中標人在設計費中直接支付給相應的投標人。如因規劃建設原因取消本項目實施,中標人未開展實際性工作,上述投標經濟補償由招標人支付給相應投標人,即該種情形下設計合同結算價為上述投標經濟補償總額,中標人收取合同價款后及時支付投標補償費給各投標人。其它情形的投標補償費均包含在設計費中。 > >1.8 工期 > >1.8.1 設計工期:中標人應在設計合同簽訂20工作日內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確定后20 工作日內完成初步設計,初步設計審查批準后30工作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發現問題后5 工作日內完成補充、修改。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設計合同價格的0.3%;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設計合同價格的30%。 > >1.9 其他事項 >1.9.1 投標時是否需要提交設計模型:否。 >1.9.2 招標代理費用由招標人直接支付給招標代理機構,不占用勘察設計費。 >1.9.3 投標人可通過 )、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