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電力國電象山海上風電有限公司象山1#海上風電場(一期)25.2萬千瓦項目主機設備采購公開招標(重新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國電象山1號海上風電場(一期)工程位于浙江省象山縣石浦鎮東南海域,場區離岸距離約17km,泥面高程為-7m~-12m,場區呈不規則六邊形,南北最長7.5km,東西最寬4.9km,規劃面積約30km²,規劃裝機容量252MW。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采購內容要求為:單機容量5MW及以上,水平軸、三葉片、上風向、并網型風電機組,采用變槳變速調節功率方式的并網型海上風力電發機組。總容量不小于252MW(允許偏差不大于1臺風電機組的單機容量)成套的風力發電機組及附屬設備(含機組升壓設備)、塔架及附件(含法蘭)。
投標人應按合同要求完成風電機組及附屬設備的設計、制造、試驗、包裝、發運至現場及交貨、現場開箱檢查、指導安裝、現場試驗、驗收、技術文件的編制和提交、國內技術培訓,以及設計聯絡會和基礎設計所需的風機載荷數據資料提交及復核設計成果工作,質保期內的維修和保養,負責風電機組調試和試運行。供貨范圍包括塔架及附件(含法蘭)、風電機組(含中央監控和遠程監測等系統)及相關服務、吊裝工具、專用工具以及質保期的消耗品、備品備件等部分。風電機組出質保后運行所需的備品備件。
投標人應提供全新制造、技術先進、性能穩定、安全可靠、包裝完整的成套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及相關服務,并提供質保期服務。
2.3交貨期: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暫定)。(交貨時間指設備到風電場現場完成到貨驗收的時間,具體交貨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2.3交貨地點:買方指定地點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依法注冊存續期內的獨立法人企業。
2)投標人截至2018年年底海上裝機累計并網超過12萬kW以上(以CWEA《2018年中國風電吊裝容量統計簡報》數據為準,需提供相關數據截圖文件)。
3)投標機型須取得機組設計認證,且投標機型需有并網業績(含樣機),須提供相關并網證明材料。
4)投標人所投機型已經取得權威機構出具的滿足并網要求的型式認證報告,正在測試中的投標人應出具能夠在交貨期前獲取型式認證報告的承諾,并提供測試機構合同頁作為輔助證明。
5)投標人所投設備的主機或關鍵部分不得分包、轉讓。
注:1)本項目只接受投標人的資質和業績,母子公司等資質業績均不得互相借用。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19年12月18日 09時00分至2019年12月24日 16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3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