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為2019年中國聯通上海儀器儀表中國聯通NB-IoT聯合開放實驗室(上海)購置項目-儀器儀表(第二次)、招標編號:CTZB20191189,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可前來投標。
1.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1項目概況:中國聯通作為創新業務的踐行者,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大力推進NB-IoT業務,為推進技術發展,加速產業鏈整合,在上海開展中國聯通NB-IoT聯合開放實驗室(上海)的建設,需要加快開放實驗室建設,通過購買測試儀器,提升實驗室的硬件測試和應用孵化能力。
1.2招標內容:
★1.2.1本項目主要為2019年中國聯通上海儀器儀表中國聯通NB-IoT聯合開放實驗室(上海)購置項目-儀器儀表(第二次),本項目預算金額為185.6萬元(不含稅)。
儀表名稱 | 專業 | 最終采購量 | 不含稅單價最高投標限價(元) |
電源分析儀 | 無線專業儀表 | 1 | 130000 |
小型屏蔽箱 | 4 | 9000 | |
可調衰減器 | 1 | 20000 | |
OTA小型可移動天線測量系統 | 1 | 1320000 | |
振動測試臺 | 1 | 350000 |
1.2.2交貨期和交貨地點: 賣家接到買方訂單3個月內交貨到買方指定地點。保修期:終驗后3年。
1.2.3 技術要求: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產品必須符合相關國家、行業規范、驗收標準及本招標文件的相關規定。
1.3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4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最高投標限價詳見招標公告1.2.1條,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必須為具備本項目履約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的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由工商部門核發的最新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或提供商事主體信息查詢結果(顯示最新的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蓋單位印章)。
2.2投標人須具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能力。須提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證明材料(或由主管稅務機關在其《稅務登記證》副本“資格認定”欄內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戳記)復印件;若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但國稅登記證副本未加蓋相關戳印,可提供在國稅網站查找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查詢
2.3信譽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未被工信部 ( )列入違法失約信息名單。
(4)2016年1月至今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吊銷營業執照,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等行政或司法機關處罰的,或處于依法宣告破產狀態;沒有騙取中標、串通投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產品或服務質量問題;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5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應為OTA小型可移動天線測量系統,振動測試臺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唯一合法授權代理商;若投標人為代理商(或某投標產品代理商),須具備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唯一代理授權證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況:
(1)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時授權兩家或以上代理商參與投標的;
(2)同一品牌的產品出現制造商和授權代理商同時參與投標的。
2.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7根據聯通集團發布的《中國聯通供應商黑名單管理辦法》以及供應商黑名單、上海聯通發布的《中國聯通上海市 供應商黑名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及供應商黑名單,嚴禁列入黑名單的供應商在禁入期內參與投標。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出售時間: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2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下午13時00分至17時00分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bidijas.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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