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經營范圍:投標人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且經營范圍須涵蓋建筑裝飾工程。需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掃描件,如投標人已辦理“三證合一”,僅須提供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掃描件,原件備查。
2.2資質要求: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二級(含)以上資質,且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3
①具有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②須提供投標人繳納的社保機構出具的近6個月的社保證明(2019年7月-12月)。
2.4增值稅一般納稅
2.5業績要求:投標人必須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來,累計金額人民幣138萬元及以上的類似公共建筑室內裝修業績。金額以合同、框架協議+訂單(或發票)為準。須提供合同或框架協議掃描件(框架協議形式應提供訂單或發票掃描件)。
2.6聯合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須提供承諾書。
2.7投標人須承諾若中選成交后,不得分包轉包,須提供承諾書。
2.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必須符合的要求。
符合全部要求則合格,其中任何一項不符合則否決其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