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人資質(zhì)要求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參與后續(xù)評標工作,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將不參與后續(xù)評標工作。投標人須符合以下所有資格條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的法人,單位負責人(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2、投標人須具備投標截止時間止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zhì)(住建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同時投標人提供到投標截止時間止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住建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
2.3、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9%。
2.4、人員要求:投標人須為所參與項目提供15人的隊伍(人員角色不允許兼職),具體配置為1名項目經(jīng)理(具備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或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質(zhì)證書,同時具備《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通信主管部門核發(fā))),提供2支施工隊伍,每支施工隊伍實際操作人員7人(其中專職安全員1人(具備《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C證)(通信主管部門核發(fā)),1名電工人員,具備電工證,1名登高人員,具備登高證,4名普通施工人員);
注:1)項目經(jīng)理、安全員、電工、登高人員(定義為持證人員)須為投標人本企業(yè)人員并提供要求的相關證書,同時須提供近六個月(社保繳納單位為投標單位)社保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計取。持證人員以外的普通施工人員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及近六個月社保證明材料,如為勞務派遣人員,還需提供投標人與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務派遣合同。
2)“近六個月“說明:投標截止當月前七個月中的連續(xù)六個月,例如:某項目2020年3月投標截止,則參與該項目的投標人須提供的人員社保證明材料匹配月份為2019年8月-2020年2月期間的任意連續(xù)六個月即可。
3)參與全省各地市間采購項目的人員均不得重復,若重復則重復人員均視為無效,若重復人員涉及否決性條款,則相關項目均視為投標無效。
2.5、信譽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內(nèi)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質(zhì)量問題,未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 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吉林 列入同類產(chǎn)品供應商負面名單,須提供承諾書。
2.6、財務要求: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令和條例,依法繳納稅收及社保良好記錄,財產(chǎn)沒有處于被接管、凍結、破產(chǎn)狀態(tài),須提供承諾書。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