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擁堵點治理—2020年治理研究及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 >1.1 項目概況 >1.1.1 工程 >1.1.2 工程位置:廣州市。 >1.1.3 工程范圍:治理研究點位范圍包含廣州市越秀區、荔灣區、天河區、海珠區、白云區、黃埔區、番禺區、增城區、從化區、花都區等10 區的80個(數量暫定)擁堵路段(節點);勘察設計點位實施范圍為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實施的15個(數量暫定)擁堵路段(節點) 。 >1.1.4 專業內容: ■道路工程、■橋梁工程、 □隧道工程、□管廊工程、■排水工程、 □給水工程及消防工程、□通風工程、■照明及電氣工程、 ■交通工程、□建筑工程、□結構工程、□城鎮燃氣工程、□熱力工程、■綠化工程。 >1.1.5 項目批準文件:市財政局2020 年部門預算預計劃安排 >1.1.6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1.1.7 建設規模: >治理研究工作主要對廣州市越秀區等10個行政區的2020年的擁堵路段(節點)交通進行治理研究,數量暫定為80個; >勘察設計主要對2020年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實施的15 個(數量暫定)交通擁堵片區或擁堵點開展地形測量、綜合地下管線探測,并開展施工圖設計和預算編制工作。項目建安費約為2400萬元,工程總投資約為3500 萬元(不含治理研究費)。 >1.1.8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按規范要求。 >1.1.9 招標范圍:■治理研究■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含四等水準測量)、■工程物探(含約6km綜合管線探測)、□方案修改、□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編制施工圖預算、■現場服務。 >1.1.10前期服務機構名稱(項目建議書編制單位): \ 。 >[注釋] 如果前期服務機構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公告發布前最終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在投標人 > >1.2 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1.2.1 申請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1.2.2 申請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登記機構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且投標申請人經營范圍含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如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中沒有體現經營范圍,須提供工商局網站“企業基本資料查詢”或“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查詢頁面(含經營范圍)網頁打印件 。 >1.2.3 申請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 >①工程勘察資質: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乙級或以上勘察資質 ; >②工程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市政公用行業甲級或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甲級設計資質。 >1.2.4 申請人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誠信檔案,擬擔任本工程 >1.2.5 申請人委派的 >1.2.6 申請人委派的建筑、結構專業負責人必須具備注冊執業資格。其他專業負責人需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者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或者中級技術職稱從事本專業工作10 年以上。 >1.2.7 申請人沒有處于被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1.2.8 投標申請人業績要求(□需要/ ■不需要): >投標申請人自 2013 年 1 月 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承擔過類似業績(類似業績是指達到第1.2.3條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 隧道工程 項目)。需同時提供如下資料: >(1)中標通知書或項目審批部門出具的免招標的相關證明;>(2)設計合同;>(3)初步設計審查證明或施工圖審查備案證明;>注:聯合體投標的,以主辦方業績為準。>注:廣州地區業績的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 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前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區業績的中標通知書應由當地的有形建筑市場確認。>1.2.9 > >(1)中標通知書或項目審批部門出具的免招標的相關證明;>(2)設計合同;>(3)初步設計審查證明或施工圖審查備案證明。>注:廣州地區業績的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 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前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區業績的中標通知書應由當地的有形建筑市場確認。 >1.2.10 關于聯合體投標: >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聯合體應當在投標登記前組成,應以滿足本項目工程設計資質的單位為牽頭人,并簽定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投標人擬任本工程 >注:(1)聯合體應簽訂一份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見后附錄9格式),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且有執行本項目所承擔工程的充足經驗和能力,并將該共同投標協議書(原件)隨投標申請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申請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 >(3)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推薦并明確本項目聯合體主辦方,負責與業主、建設單位之間的聯系; >(4)聯合體主辦方的被授權人作為聯合體各方的代表,承擔責任和指令,并負責整個投標過程中的一切責任。聯合體投標的除聯合體協議書須聯合體各方均蓋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牽頭人蓋章。 > >1.3 發布招標公告、遞交投標文件時間、開標時間: > >1.3.1 招標公告發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2月28 日00時00分至2020年3 月25 日 11 時 00 分。 > >注:招標公告發布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 > >1.3.2 招標文件的獲取:招標公告網上發布的同時,通過 站發布招標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不得少于20 天。如招標人需發布補充公告的,以最后發布的補充公告的時間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并需在補充公告中明確說明。請密切留意補充公告中的相關信息。 > >1.3.3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開標時間 > > (1)遞交投標文件并同時辦理投標登記手續時間:2020年3 月 25 日10 時 00 分至2020年 3 月 25 日 11 時00 分。 >(2)開標時間:2020年3 月 25日11 時00 分。 > > 1.3.4 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憑以下資料到 辦理投標登記手續并同時遞交投標文件,具體資料如下: > >(1)《投標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表格在 上下載,須有投標人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蓋章)。 >(2)投標人(或聯合體主辦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3)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原件(聯合體投標的需提交)。(見附錄9格式) > >備注:①投標人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標登記提交資料,或資料不齊全,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受。 >②辦理投標登記手續及遞交投標文件前,投標人應查詢企業誠信檔案使用狀態,以免出現企業誠信檔案不能被使用的問題。上述情況有可能導致投標信息無法錄入 交易服務系統。如出現上述情況,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 >1.3.5 在規定的投標登記期間,投標登記的申請單位不足3名時,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有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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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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