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代表身份證明:以法定代表人投標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需加蓋投標單位公章);以非法定代表人投標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需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同時具備①加蓋投標單位公章,②法人代表人簽字或簽章,③委托代理人簽字或簽章)。按要求提供者為合格,未按要求提供者為不合格。
2.2企業資質: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并提供在有效期內清晰可見的下列有效證明材料:①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如企業已實行三證合一,則提供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即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證明文件、③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全部按要求提供者為合格,任意一條未按要求提供者為不合格。
2.3關聯關系:投標人之間存在下列互為關聯關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
2.4財務要求:本項目要求投標人財產未被處于接管、凍結、破產狀態。需提供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承諾函。按要求提供者為合格,未按要求提供者為不合格。
2.5信譽要求:本項目要求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投標資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在最近三年沒有出現招標文件中的承諾條款與中標后實際服務情況出現重大偏差不良信譽記錄。需提供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承諾函。按要求提供者為合格,未按要求提供者為不合格。
2.6業績要求: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2017年1月1日至今的類似項目供貨業績。投標人需提供證明材料,如合同關鍵頁(含合同首尾頁、合同金額頁、簽字蓋章頁)或框架協議關鍵頁(含協議首尾頁、簽字蓋章頁)+訂單。投標人如是2019年注冊成立的新單位,可以不提供業績證明材料。按要求提供者為合格,未按要求提供者為不合格。
2.7投標主體:①投標單位為制造商的需出具投標產品的檢測報告;②投標單位為代理商的需出具本次采購產品的原產授權及投標產品的檢測報告。按要求提供者為合格,未按要求提供者為不合格。
2.8聯合體聲明: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為不合格,未提供聯合體申明的視為非聯合體投標,非聯合體投標為合格。
2.9投標保證金:投標人需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從投標人單位基本賬戶提交2.9足額投標保證金,審查投標文件中所附投標保證金繳納憑證。按要求提供者為合格,未按要求提供者為不合格。
2.10到貨時間:當采購方有采購需求時,應在采購方提出供貨需求、中標人收到訂單之后25天之內開始供貨,40天之內提供全部訂貨設備。投標方負責將設備運送到地級市的公司倉庫或雙方商定的其他地點。提供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承諾函。按要求提供者為合格,未按要求提供者為不合格。
2.11質保期:投標人需承諾自到貨第二天開始起至少提供12個月的質保期,提供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承諾函。按要求提供者為合格,未按要求提供者為不合格。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