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投標人資格要求如下:
(1)投標人須提供有效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如是分支機構,則須提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機構授權證明。
(2)投標人須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且能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提供以下任意一種證明材料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或②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務事項通知書或③投標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掃描件或④注冊地國家稅務局網站一般納稅人查詢截屏或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或⑥國家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材料)。
(3)投標人應出具書面承諾書,承諾企業信譽和業績良好,沒有處于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沒有處于投標禁止期內。采購人在今后項目實施過程中保留核查和追責權力。一經發現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情況,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采購人采購過程所造成的損失。
(4)投標人需提供2018年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任意一年的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審計報告。若因公司注冊時間無法提供上述要求的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的,則提供公司注冊時間后的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審計報告。若因公司注冊時間未達到審計要求,無法提供經審計的審計報告和財務會計報表,則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