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在國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單位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如果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則提供由工商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事業單位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如果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則提供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2 本項目要求能夠開具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提供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承諾書或同類項目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
如果應答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也可只提供一般納稅人資質證明文件:
1.稅務登記證副本前兩頁,且有“一般納稅人”紅色戳印;2.若國稅登記證無“一般納稅人”紅色戳章的,還需同時提供下列材料中的至少一種證明材料;若已做三證合一變更登記的應答人針對本項資格文件的遞交可不提交稅務登記證,只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即可:
a)由第三方(如地方國稅局)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有效證明;
b)在國稅網站查找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證明截圖和查詢
c)提供其他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2.3 公司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00萬元:提供營業執照(顯示注冊資本)或商事主體信息網址最新查詢結果(顯示注冊資本等信息)的截圖證明材料。
如果注冊資本為外幣,則按照中國銀行在開標當日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換算為等值人民幣。
2.4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商業信譽,最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出具《經營狀況承諾書》
2.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出具《經營狀況承諾書》
2.6 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出具《保密承諾書》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代理商投標的,應當滿足下列要求:本項目接受原制造商(以下簡稱“制造商”或“原廠”)或原廠授權的代理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參與投標。
1、投標人為代理商的,需出具:
(1)若制造商為注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企業,需出具制造商注冊地的注冊登記證明文件復印件。
(2)若制造商為注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資企業(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資本)或者由外國投資者(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享有絕對控制權(最大或者最多表決權)的企業,必須提供制造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掃描件(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
(3)代理商資格聲明(格式參見:代理商資格聲明)。
(4)制造商針對本項目出具授權投標人作為投標和銷售代理的授權證書(制造商出具的授權函)(格式參見:制造商出具的授權函)。
(5)原廠與代理商之間的分工界面,分工界面包括但不限于設備銷售、設備生產、設備供貨、設備安裝調試、設備售后服務等方面。
(6)制造商出具的使用代理商投標理由的說明文件,說明文件應承諾對投標人所銷售產品提供技術支持。
2、投標人為制造商的,需出具:
(1)制造商資格聲明(格式參見:制造商的資格聲明)。
3、若原廠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時參與投標,只接受生產商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