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2投標人應能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3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之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至少具備1個同類項目業績合同。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采購內容、合同金額、合同簽章頁等,如為框架合同還需提供框架合同下的采購訂單或結算單,原件備查。
2.4樣品檢測:投標人提供的樣品,經招標人檢測后,檢測各項性能須滿足技術規范書最低要求。檢測結果將作為評審依據的一部分,納入評審范疇。
2.5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況:被責令停業的;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責任、質量問題。投標人應承諾遵守《中國移動陜西公司供應商負面行為管理實施細則》。對于納入負面行為清單的供應商,將限制其參與陜西移動的產品投標或應答。
2.6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等可能影響公平性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